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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平行诉讼中的禁诉令制度研究

段世龙

国际平行诉讼中的禁诉令制度研究

段世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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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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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际民商事司法裁判中,由于缺乏关于解决管辖权重合问题的权威性规定,导致国际平行诉讼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带来降低诉讼效率、浪费法律资源、加剧当事人诉讼负担乃至影响国际司法合作等一系列负面影响。为了有效解决国际平行诉讼问题,英美法系国家法院首先尝试运用禁诉令。由于禁诉令在解决管辖权重合问题上具有直接、快捷的优势,被英美法系国家法院普遍运用,并日益表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在应用范围上,从区域间向国际间、从英美法系国家向大陆法系国家不断拓展;在应用领域上,海事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中的禁诉令应用热度逐年升温;同时禁诉令的严厉程度和进攻性也不断提升。由于禁诉令所固有的矛盾和侵犯性,同时一些西方国家日益将禁诉令作为维护其司法霸权、经济霸权的工具,导致围绕其产生的纷争和冲突也不断激化。为应对禁诉令所带来的挑战,国际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欧盟通过“布鲁塞尔条约体系”和有关判例对英国签发禁诉令的做法进行了全面否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试图通过签订相关协议解决管辖权冲突问题;大陆法系国家试图引入禁诉令制度来进行反制;美国甚至意图推出反禁诉令法案,以对在外国申请禁诉令的当事人予以惩罚;欧盟则试图将我国在知识产权裁判领域运用禁诉令的做法提交WTO进行裁决。这些方法给我国如何更好地应对禁诉令带来的挑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面对禁诉令的挑战,除了积极参加有关管辖权问题的国际司法条约谈判外,我国的应对方式从最初的消极应对转向了积极探索引入禁诉令制度。我国法院通过有关判例在运用禁诉令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但由于我国司法体系缺乏有关禁诉令的整体设计,对于禁诉令缺乏明确而规范的法律支撑,导致我们的禁诉令制度既“名不正、言不顺”又“难副其实”,从根本上制约着其效用的发挥。在借鉴国际各国应对禁诉令有关做法的基础上,我国应当以推动国际司法合作来解决管辖权冲突,消除禁诉令的产生土壤作为长远规划。以推动禁诉令有关立法,建立中国特色禁诉令制度为现实选择和近期目标。建立中国特色禁诉令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增强我国在国际司法体系中的话语权和维护我国当事人利益之需要,同时也具备了制度上、理论上、实践上、共识上的相关条件。构建中国特色禁诉令制度绝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西方有关制度,而是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在相关内涵、架构、路径、细节等方面予以创新。

关键词

法院/禁诉令制度/管辖权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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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非法学)

导师

单娟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山东科技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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