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个人信息保护中知情同意原则研究

个人信息保护中知情同意原则研究

周贇

个人信息保护中知情同意原则研究

周贇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济南大学
  • 折叠

摘要

本文立足于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研究个人信息保护视野下的知情同意原则解析知情同意原则在适用出现的困境及出现困境的根本原因,寻找知情同意原则适用的优化路径。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讲述知情同意原则的准确定义,将知情同意原则和个人信息的定义分开阐述,探究其立法表达,分析知情同意原则的功能性价值。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俨然已经变成了一种可以流通的特殊资产,但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个人信息被随意使用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知情同意原则的应用可以改变个人信息被随意利用的现状、均衡化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法律对知情同意原则的规定也逐步完善,在立法层面肯定了知情同意原则的地位,保证其价值实现。 第二部分,分析知情同意原则在适用上出现的问题。匿名化信息保护缺乏相应的处理标准以及处理方式,许多信息收集者假意采取匿名化措施的现象泛滥,在其收集之后将个人信息还原进行非法利用;格式条款内容流于形式,缺乏具体的规范,既包括缺乏专门的机构监管,也包括检验格式条款的标准规范,信息处理者往往设置冗长、佶屈聱牙的知情同意条款;此外,在信息主体对用户协议缺乏清晰认识的前提下,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导致难以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三部分,探究知情同意原则在具体适用上出现困境的因由。知情同意原则在适用上的困境主要是因为知情同意原则所保护的个人信息利益与公共利益、经济利益、信息处理者利益等多方利益冲突;在知情同意原则适用的负外部性增加,信息主体和信息处理者的负担加重,额外的知情同意条款会使得信息获取的运行成本增加,影响信息获取者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的积极性;此外,在新兴信息技术手段的冲击下,知情同意原则无法保持与技术同频,跟不上信息技术的发展。 第四部分,针对知情同意原则的适用困境,探究知情同意原则适用的脱困思路。知情同意原则适用的脱困思路应借鉴相关域外立法,优化匿名化信息保护;对信息处理者提供的格式条款加强监管,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以及格式条款检验标准;知情同意原则的适用要确保信息主体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保证信息主体真实意图的表达,保障自然人在大数据时代对自身信息的知情权、选择权,聚焦于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操作性,将同意条款具体化,提高可操作性,实现个人信息切实保护。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知情同意原则/法律适用/立法模式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学

导师

陈强;孙天锋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济南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