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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影响因素研究

马培培

A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影响因素研究

马培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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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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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解决基层公务员发展空间小、收入偏低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激励基层公务员担当作为,立足本职安心工作,2015年1月15日,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在意见中明确:在县以下机关任职的办事员、科员、副科级和正科级等分别任职满8至15年,可自动晋升到上一职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这是对干部人事管理领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在公务员正常职务晋升通道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宽度和高度。在此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同步实施,职级晋升的实施范围由县以下机关扩展至全国所有行政机关,实现了公务员群体的全覆盖,由此建立起一整套系统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当前,现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开来,充分调动了公务员群体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深入县、乡机关,该制度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梗阻现象,逐渐凸显出一些问题,影响了激励效应的充分发挥。以S省A县为例,本文通过大量一手详实数据,纵向对比该县新版和旧版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执行情况,横向对比不同机关、不同序列公务员职级状况,分析梳理制度执行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如公务员职数由之前旧版制度无限制到现行的职数限制,职级晋升要求的任职时间大幅度缩短,晋升期望值大幅度提高,晋升人员资格条件尺度把握不一等等,以上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导致该制度正向激励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完全充分。该文立足于激励理论和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理论模型,对当前制约公务员职级晋升的瓶颈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相应提出了优化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科学设置晋升资格条件,树好选人用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合理规划职业发展路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全链条监督管理,严把管理关等几项具体的优化建议。 如何在基层充分发挥好职级效能,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级晋升制度,形成强有力的有效持续激励,促进基层公务员更好地扎根基层,服务百姓,值得我们深入地进行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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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

导师

吴宏阳

学位年度

2024

学位授予单位

郑州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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