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革命时期(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克服重重国内矛盾和巨大国际压力,在兼顾农民利益和巩固政权需要的前提下,对工农关系政策进行了较为积极的实践探索和方针调整,恢复了国民经济,完成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工农关系理论与中国工农发展相互结合探索出的符合新中国国情的工农关系政策,对新时代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工农之间的利益相同,为了稳固和建设政权,执政党应当满足农民利益要求,并指出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情况下,农民的出路在合作化。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工农关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结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关于工农关系政策的理论与实践,尤其发挥其重视“农民问题”的举措,在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中,对我国的工农关系政策进行探索与改进,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工农关系理论。 社会主义革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三年国民经济恢复和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任务的时期。建国后,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将工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政权能否巩固在于党能否真正落实并保护好工人和农民的根本利益,能否在带领社会发展的同时将工农群体从贫穷中解救出来,达到共同富裕。因此,党在这个时期处理工农关系的核心路径是坚定地巩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利益问题依旧是核心问题,中国共产党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联合农民开展互助合作,改良和推进农业生产技术发展,并通过调整工农产品价格政策、城乡贸易政策来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探索工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的道路。打破了城乡之间不平等不均衡发展的局面,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的斗争任务,稳固了政权。同时,为社会主义初期工业化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与经济基础。第二个阶段是社会主义改造阶段,中国共产党以将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强大的工业国为宏伟愿景,以兼顾大仁政与小仁政为政策取向,通过确立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统筹兼顾以重工业为核心的各项经济建设,并构建统筹协调的社会主义工农城乡关系。此时期,中国共产党工农关系政策的核心从以农业为主向农业服从工业的转变。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克服了小农经济模式的局限性,将农民组织起来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同时以工农产品的“剪刀差”策略、粮食的统购统销策略支持工业化的产品、资金、与市场积累;以调整城乡户籍制度,为工业化提供劳动力配置。工业化的发展反过来为农业机械化提供技术支持,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实施的工农关系政策合理且必要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为中国的初级工业化战略的成功实施作出巨大贡献,使中国能够迅速启动工业化进程,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进步。 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工农关系政策,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建国初期内忧外患的国内外局势出发,针对社会矛盾,审时度势地调整了工农关系政策,毫不动摇地维护工农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核心权益,将农民问题当作核心问题,积极保护农民利益。虽然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对城市和工业化建设上有所倾斜,但是这是党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兼顾大仁政与小仁政时实施的合理化措施。因此,在新时代处理工农关系政策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尊重并维护工农阶层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地位,不断优化工农关系政策,这对新时期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