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员作为政府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励其担当作为,国家2019年出台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这项重大改革性制度。我国半数以上公务员在县及县以下机关工作,研究近五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县及县以下机关的执行问题,有利于使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也对提高基层政府现代化治理水平具有一定意义。 本研究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M市Y县的执行情况为关注对象,首先归纳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界定了职务、职级、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些相关概念,并结合亚当斯公平理论、激励相容理论和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通过文献研究、统计分析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分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M市Y县的执行中存在制度执行慢且职级晋升比例失衡、对制度的运用不够充分、在实施对象中知晓率和满意度较低、产生的激励效果不佳的问题,其次从制度的执行、设计、解读、激励四个层面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对应提出了应科学统筹好对剩余职级职数的使用、进一步优化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原则、巩固树立正确的政策导向和建立一套区别于领导职务的职级选人机制的建议,以期为M市Y县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具体实践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