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现实主义运动是20世纪法学界一股重要的思潮,对美国法学理论与教育的变革产生重要影响。卢埃林作为该运动的领军人物,基于现实主义视角对法律形式主义在规则体系内运用三段论的逻辑推理追求法律绝对的确定性的观点展开批判。并指出规则是维持社会存续的手段而非目的,且法律作为社会科学,需将关注重点放在法律官员的行为之上,运用事实检验规则,使之贴近事实并符合目的。法律形式主义的主张忽视了规则的局限性并夸大了规则的作用,导致绝对的确定性难以实现。由此,卢埃林提出规则并不适宜作为法律的参照中心,应以描述性的立场观察法官行为,把握判决中发挥实效的因素,提升案件结果的可估量性,追求法律现实的确定性。并结合美国司法实践,提出构建上诉法院“稳定因素”以及运用“宏大风格”与“情景感”法律技艺的具体方法以实现现实的确定性。可见,卢埃林理论的核心“规则怀疑论”不仅有对规则的“怀疑”,还有对现实的确定性的追求。结合庞德、哈特对卢埃林理论的评价,从正反视角辩证解读“规则怀疑论”,并澄清部分学者仅聚焦“怀疑”一面而忽视追求现实的确定性一面所产生的误读。在此基础上,分析“规则怀疑论”对美国法学的积极影响,探究其对处在司法改革深水区以及智慧法院建设中的我国提升判决结果可估量性与实现现实的确定性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