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作为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关乎经济、社会和个人福祉的重要议题,对于家庭资产配置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双重影响。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城乡二元结构,农村金融市场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机构较少,金融产品相对单一,金融服务水平低下,金融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信贷难、融资难等。在传统的金融模式下,城乡经济和金融的非均衡发展导致许多农户家庭长期存在严重的金融排斥现象。因此,在我国2021年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到要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这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现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义,是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对于农户家庭来说,数字普惠金融为其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和门槛,为农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使其能够通过投资理财来增加财产性收入,进而改善农户的家庭资产结构。 为此,本文基于现有的普惠金融理论和资产组合理论,采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PKU_DFⅡC)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9)数据对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农户家庭资产结构的关系展开理论分析,并在获得研究假说的基础上,使用Tobit模型和Probit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家庭资产结构的影响,进而为改善农户家庭资产结构和数字普惠金融未来的发展提供定位和政策建议。 通过实证分析结果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1)数字普惠金融降低了农户家庭实物资产的比重的同时增加了金融资产的比重,且三个分指数的回归结果与总指数回归结果保持一致;排除内生性影响后,此结论仍然成立。(2)数字普惠金融推动了农户家庭参与风险金融市场;在对金融资产内部结构的影响中,数字普惠金融降低了农户家庭短期消费资金的占比,提升了风险金融资产的比重,且在分指数维度与总指数回归结果保持一致;排除内生性影响后,此结论仍然成立。(3)机制分析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提高农户家庭的金融可得性进而促进家庭资产结构的优化。稳健性检验表明,滞后两期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剔除人均净收入低于贫困线的农户家庭和99%水平上的缩尾处理均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4)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家庭资产结构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城市差异及数字化金融素养差异。 基于上述实证分析结果,为进一步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于促进农户增加财产性收入及改善农户家庭资产结构的作用,提出如下四点建议:第一,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第二,完善农民增收机制提高农户家庭可支配收入,降低收入不确定性对其参与金融市场的影响;第三,加强农村金融教育提高农户金融素养,优化家庭金融决策;第四,鼓励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合作,推动金融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