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党中央多次指出,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为了更好地激励企业研发创新,国家不断加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力度,2018年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并扩大了适用主体,2021年再次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升至100%,由此可见,我国对研发创新的关注程度颇高。其中,医药行业作为关乎国民福祉、国家经济及安全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构成了健康中国建设之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制药企业的创新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医药行业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因此,探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制药企业的影响有助于直观了解该政策实施情况,对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企业收益、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选取上海医药作为案例对象,基于税收激励理论、外部性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内生增长理论,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研发投入—创新绩效”的创新链展开研究。在研究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医药行业研发现状的基础上,剖析了上海医药研发创新模式和其研发费用归集及加计扣除申报情况,探究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上海医药创新绩效的影响,并运用熵权-TOPSIS法对上海医药创新绩效作出评价,从而揭示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企业研发投入,使我国研发强度达到新高度;以上海医药为研究对象分析表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效激励了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进一步刺激了企业创新产出的提升,加强了企业的创新绩效,并使企业创新绩效保持前列,具体表现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额越大,企业所得税成本越低,企业的研发投入越高,进而促进了创新成果转化、提高了企业创新绩效。同时,基于研究结论,本文从企业层面提出加大研发投入、重视研发人才,控制研发风险、提高创新产出,丰富融资工具、做优资本结构,完善信息披露、提振投资信心四点建议;从政府层面提出统一归集口径、扩大扣除范围,设立差异政策、提升创新质量,重视研发成果、完善保护机制三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