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业绩补偿承诺制度能够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委托代理成本,该制度在并购重组交易中得到广泛应用。从诸多案例中可以看到,业绩补偿承诺在应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该制度的签订并未如预期般降低并购风险,反而助推市场出现了高估值、高承诺、高溢价的“三高”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源于业绩补偿承诺的考核指标过于单一,另一方面是因为业绩补偿承诺具有软约束性,致使借壳方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采取盈余管理手段,在短期内粉饰企业业绩。然而,这种短期行为往往无法持续,一旦业绩补偿承诺到期,企业业绩便可能出现大幅下滑,这不仅阻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更是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业绩补偿承诺和盈余管理的认知,以便更好识别并防范这些问题。 本文在梳理以往对业绩补偿承诺和盈余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修正的Jones模型和Roychowdhury模型对T集团在业绩补偿承诺下的应计盈余和真实盈余进行了识别,对盈余管理的动机、手段、经济后果进行了具体分析,得出T集团在面临高额业绩目标的情况下采取了放宽信用政策、减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持续利用政府补助、调整成本费用等手段过度操纵盈余,虽然这使得T集团在业绩补偿承诺期内精准踩线完成了承诺的业绩,规避了高额的业绩补偿,但在其业绩补偿承诺结束后也露出了原型,承诺期刚过业绩便迅速下滑,其盈利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和偿债能力均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最终损害了企业自身发展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本案例分析得出,T集团在并购重组交易中存在“高估值、高溢价、高承诺”问题,承诺业绩指标过于单一,为盈余管理提供了较大的操纵空间,而在业绩补偿承诺期间实施盈余管理的经济后果也在承诺期结束后如数反映出来。对此,本文提出要优化估值机制,设置合理的业绩目标;丰富指标评价体系,限制企业盈余管理手段;健全业绩补偿承诺披露制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加强对高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等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和建议可以丰富学界关于业绩补偿承诺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成果,以期为实施业绩补偿承诺企业的投资者、监管方及企业自身提供参考,切实减少企业盈余管理行为,促进业绩补偿承诺制度的激励和保护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