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教育、科技及人才对于全面驱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关键性和战略性支持作用。其中,人才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与根本,乡村的振兴与农村治理密切相关,而村干部作为其核心的施行者,承担着对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责任与使命。村干部所承担的政策落实、纠纷调解等职责,其对于基层社会稳定和乡村发展具有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村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存在问题,导致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通过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并以浙江省温州市S镇作为案例研究对象。通过对该地区村干部队伍的相关文献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问卷调查法的实证研究发现,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面临着如:村干部产业发展能力难以适应发展要求,开拓创新能力难以带领村民致富,职业技能水平制约乡村振兴发展,法纪廉政意识难以匹配治理需求,主动服务能力无法满足公众期望。造成的原因在于干部队伍内生力不强劲,村干部选拔考核机制不完善,包括村干部选拔机制不健全、考核机制不够科学,村干部教育培训不够完善,村干部薪酬竞争力不强以及为村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不足。针对S镇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存在问题的调查与分析,提出了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优化对策。第一,村干部应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这包括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提高管理能力和领导实践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解决问题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第二,完善村干部选拔用人机制,确保选拔任用程序公开公正,注重实绩和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避免人情、权力等因素的干扰,从而保证村干部队伍的高效运转。第三优化村干部培训实践体系,特别是完善村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村干部多岗位实践历练,提升他们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第四,加强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建设也是关键任务。这包括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健全村干部激励制度,并加强考核监督管理,以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勤勉尽责的村干部队伍。第五,内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能力。村干部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意识,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本研究对于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通过针对S镇的研究,可以为其他类似地区提供参考,并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和提高乡村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