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推动力和支撑力。数字普惠金融依靠现代数字技术突破时间、地理距离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打破了金融服务的地域和阶层限制,有利于提升农村金融要素配置效率,缓解农村居民融资约束,使得农村地区部分群体优先发展,优先发展起来的群体能够进一步带动农村地区的消费,能够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那么,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否有效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水平的提升?两者间存在怎样的传导机制?本文对以上问题进行理论分析以及实证研究,为进一步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加强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有效支持进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经验证据和决策参考。 本文以2011-2021年277个地级城市为研究样本,基于富裕度、共同度及共享性三个层面定量测度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水平,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影响研究。研究发现:我国地级市层面的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水平逐年提升,但是分区域看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发展水平均低于东部地区且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能够在数字普惠金融的促进下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区域异质性表明,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和中部地区的促进效果更显著;时间异质性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不断发展完善有利于成果共享,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金融发展水平异质性表明,传统金融发展水平越高,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越显著;机制分析表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农业创业以及产业结构升级来支持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因此,应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提升农民数字金融素养,鼓励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