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已然成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如何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促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精准衔接,从而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是当前中国共产党治理贫困的紧要议题。正是由于驻村第一书记制度在脱贫攻坚的历史舞台上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我国长期的减贫事业所做出的重大贡献,在持续更新和完善的过程中逐步演变为一项较为稳定、成熟的制度。在新时代新征程,为将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促使其成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更需客观、整体地把握驻村第一书记制度,为此,建立更为完善的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的常态化机制,构建以驻村第一书记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协同共促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立足于云南省N县S镇的乡村社会情境来考察驻村第一书记制度运行现状和实施成效,在对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主要内容以及赋能乡村振兴的逻辑机理进行整体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以及协同治理理论,使用案例分析、访谈的研究方法,剖析驻村第一书记制度在云南省N县S镇的运行情况。其中发现 S镇驻村第一书记的实施成效主要体现在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治理和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在 S镇驻村第一书记的驻村帮扶实践下切实使村民的生活品质得到了提升、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得到了激发、为乡村振兴夯实了基础和整合乡村发展力量,使该地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这些切实的变化增强了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更增强了对国家的认同感,也从侧面印证了驻村第一书记制度所具有的制度优势。但囿于 S镇乡村治理主体的缺失和乡村组织化程度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下,制约了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的帮扶成效,并进一步限制了将驻村第一书记制度更好转化成为治理效能。本文重点分析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对驻村第一书记制度需求的变化、驻村第一书记自身因素、农村基层治理的引领力不足、协同治理机制尚未完善等问题及其原因,最后结合 S镇的地区特色和实地情况分别从制度配套层面、驻村第一书记个体层面、加强对农村基层治理建设引领方面和多元主体协同四个层面针对性地提出了 S镇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的完善路径,从而更好赋能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