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中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系列碳达峰、碳中和的路线图。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符合“双碳”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ESG理念,逐渐受到中国社会更多的关注与重视。ESG是指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大因素的英文简写,是一种综合评价企业可持续性的指标及框架,它超越了传统的财务绩效评价,着重衡量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2023年,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做好“五篇大文章”要求,其中的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气候变化缓解和资源效率提高提供的金融服务。ESG提供了衡量企业在这些领域表现的标准,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ESG理念,有助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践行绿色金融理念。与此同时,目前我国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和“融资贵”两大难题,融资约束已严重阻碍企业健康发展。那么,提升企业ESG表现是否能缓解融资约束?研究这一问题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重要实践意义。 本文以“双碳”目标为战略背景,采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在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以2013—2022年中国A股市场的非金融公司为样本,以上市公司中远海控为案例,对上市公司ESG表现对其融资约束的影响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首先,实证检验ESG表现和融资约束的内在联系;其次,深入剖析两者影响机理,验证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在ESG表现的负向价值效应中的重要传导作用。同时,运用更换模型、替换解释变量、滞后解释变量和工具变量等方法对基准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接着探讨企业异质性对两者关系影响的差异,包括所有权、亏损情况、行业特征和市场化程度异质性。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还选取研究对象的某一具体企业——中远海控,专门分析和讨论其ESG表现与融资约束的相关关系。 本文通过上述研究发现:第一,ESG表现始终与融资约束呈现负相关关系;第二,进一步分析发现,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在ESG表现的负向价值效应中发挥中介作用,即ESG表现通过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而缓解融资约束;第三,从企业异质性分析来看,对于非国有企业、亏损企业、非重污染企业和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企业,其ESG表现对融资约束的负向价值效应更明显;第四,通过对中远海控案例的分析,包括ESG表现、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内外源融资约束等,发现其ESG表现既能直接负向影响企业融资约束,也能通过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方式,间接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这符合前文的实证研究结论,进一步验证了贸易和航运企业的ESG表现、财务和经营风险以及内外源融资约束间的相关关系。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从企业、评级机构、投资者和政府四个视角,为促进我国ESG发展与普及,助力绿色金融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