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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践路径研究--以A市D区为例

魏玉茹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践路径研究--以A市D区为例

魏玉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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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安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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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坚持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了五大文明的协调发展,从而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新路径,并创新了人类文明形态。”在“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宏观背景下,现代化议题涉及多个领域,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亦囊括其中。在国家治理维度中,市域治理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具有县域治理不具备的宏观视野,亦能提供省域治理层面的微观方案,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 市域社会法治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逻辑,是应对新时代新问题的路径选择。A市地处长江下游北岸,是长江经济带重要城市,于2020年5月被批复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1期试点地区”。D区位于A市城区西部,南濒长江,北望龙山,是A市重要辖区之一。近年来D区以善治为旨归,以法治化为路径,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1551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但其在法治化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表现为:地方立法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模式存在短板、社会治理法治化手段单一、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后等。 本文从“良法”与“善治”两个角度提出建议:一是以法为体,良法为根,构建市域社会治理良法体系。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加强社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提高市域层面立法质量;二是以治为用,善治为本,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善治模式。明确市域社会治理主体权责,规范市域社会治理执法过程,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依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民主化,持续完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惠民举措,与时俱进创新优化市域社会治理手段。多措并举,齐头并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和水平,为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市域层面的实践样本。

关键词

市域社会/法治化治理/主体权责/网格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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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非法学)

导师

邱少晖

学位年度

2024

学位授予单位

安庆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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