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治理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一直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批评。学界对基层形式主义问题的研究主要从公共管理和政权组织建设的角度展开,而在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当下,我国的行政体制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这些变化传导到基层治理当中,对基层形式主义问题的表现形式和产生机制等产生了重要影响。本研究基于广西上村的个案,探讨治理体系转型对基层干部治理逻辑的影响,进而揭示基层形式主义问题在新时期的产生机制。 本轮行政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压缩各级的自由裁量空间,整合更具一致性的国内行政系统,也即尽量减少各级政府行政发包的特点,增强其科层制特征。行政发包制向官僚科层制的转型带来了监督问责体系的空前强大,主要体现在个人取代单位成为责任主体以及激励考核体制的变化两个方面。在此情况下,各级干部所面临的行政压力和责任大大增加了,于是纷纷选择向下卸责,上级政府倾向于强化自己政策制定者和监督者的身份,传统的基层串通共谋机制就此改变。层层卸责下基层干部成了政策的最后执行者和责任承担者,这就造成了行政工作执行方与监督方的对立。为了规避风险、将责任最小化,基层干部不得不选择过度留痕的形式主义方式应对上级检查。在这一过程中,原本作为村民自治代表的村干部也被纳入到行政系统中,但因其在官僚科层制中的非正式身份以及村干部本身的双重角色,面对纷繁复杂的行政事务不得不选择应付式执行的方式。形式理性成为了基层治理中干部行政的主要逻辑。 综合来看,治理体系的转型从两个方面影响着基层治理中的形式主义,一是强大的监督问责机制导致的政策执行方与监督方的对立,这是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二是被纳入科层官僚制中的村干部与乡镇干部合谋带来的应付式执行,这是自下而上的基层应对。基层作为政策最终执行者与上级政府监督考核的对立与博弈塑造了基层治理中权责分离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