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大米中重金属含量情况,评估大米受污染水平,评价该地区居民经大米途径摄入重金属的健康风险,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粮食安全提供决策依据。 方法: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在黑龙江省东部地区(佳木斯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各区县进行采样,采集来自商超、农户、米业有限公司的当地大米样品共计230份。利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进行大米中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钼、镉、锑、汞、铅14种重金属元素的检测,对重金属含量特征及相关性进行分析,并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和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法评估重金属污染水平。利用膳食暴露量、非致癌风险、致癌风险评估在内的计算模型对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居民进行大米重金属膳食暴露的健康风险评估。采用Excel2019进行数据录入,运用SPSS29.0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结果: 1.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大米在重金属含量上表现良好,所有大米中的汞元素、部分大米中的钒、铬、钴、镉、锑、铅元素低于检出限,未被检出,其他重金属元素在大米样品中均被检出,但重金属铬、镉、汞、铅、铜、锌、砷含量均未超出标准限量值,所有大米的综合污染评价均处于安全等级。 2.研究区大米中铬和锑相对独立,分别与铅呈显著正相关;钒、锰、铁、钴、铜相互间呈显著正相关;锰和铁、镍、铜、钼、镉之间呈正相关;锌、砷、钼、铅之间呈显著相关性。 3.普通人群食用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大米所产生的非致癌健康风险由大到小为钼、锰、铜、锌、铬、镍、锑、铁、钴,铅;对于高暴露人群的非致癌风险由大到小为钼、锰、铬、铜、锌、铅、镍、铁、锑、钴。对于普通人群目标危害系数值均小于1,表示该风险可以忽略;高暴露人群的目标危害系数只有钼大于1,即存在潜在危险。综合非致癌健康风险评估显示不同人群总目标危害系数均大于1,存在潜在危险,综合非致癌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均为儿童>成年男性>成年女性。 4.致癌风险评估结果为砷的致癌风险大于镉,人体镉、砷致癌风险按由大到小排序均为儿童>成年男性>成年女性。普通人群和高暴露人群的致癌风险均为儿童>成年男性>成年女性。所有人群通过大米途径摄入砷,均存在致癌风险。 结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大米受重金属污染程度轻,不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大米处于安全等级。长期食用该地区的大米,摄入的重金属对人体不具有毒性作用,但对人体会构成潜在危险;无论非致癌风险还是致癌风险,均为儿童高于成年男性高于成年女性,总的非致癌健康风险与总的致癌健康风险对儿童的影响均大于成人,因此儿童是今后大米重金属暴露健康风险的重点监测对象。不同人群的镉、砷共同致癌风险均大于1×10-4,长期食用会对当地居民产生不可接受的致癌风险,相关部门应加强监测,及时预防和干预,降低重金属对人体健康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