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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小额诉讼制度的再完善——基于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实证分析

郭文强

民事小额诉讼制度的再完善——基于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实证分析

郭文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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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安徽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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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小额诉讼制度自设立以来在各法院试点已有十年之余,2021年我国在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及2022年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中对小额诉讼程序、司法确认制度以及独任制等制度进行完善,以期达到缓解我国法院案件压力,让更多民众享受司法救济的目的。以下讨论的小额诉讼均限定在民事诉讼范围内。笔者针对修法后的小额诉讼程序是否有效发挥其作用并满足立法目的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小额诉讼制度这两个问题,对2021年《民诉法》修订后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进行实证分析,以期找到我国小额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方向。 第一章通过分析域外小额诉讼制度的立法价值特点,比较分析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价值定位特点。美国民事小额诉讼制度建立历史长、适用效率高,但其小额索赔法院设立之初的背景与我国建立小额诉讼制度的背景不同,前者设立小额索赔法庭以期对弱势社会阶层需要作出反应,而我国建立小额诉讼制度的背景是法院处理案件量大,简案通过复杂的程序进行审理,浪费司法资源,不利于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不同背景下各国对建立的小额诉讼制度价值偏重不同。但小额诉讼程序作为司法审判程序,具有普遍的价值的追求。笔者对英美德日的小额诉讼制度进行梳理,归纳出小额诉讼制度普遍价值追求,首先,小额诉讼制度具有普惠福利性,其次,小额诉讼制度具有较高的诉讼效率,第三,小额诉讼制度以其诉讼程序非正式化的特点弱化了司法的公正性,因此各国对小额诉讼制度给予权利保障。与上述梳理的小额诉讼普遍价值特点相比,我国现行有效的《民诉法》构建的小额诉讼制度具有偏重效率价值追求、权利保障较弱以及具有普惠民众的价值定位特点。 第二章对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数据来源包括裁判文书网、学者的调研报告、社会新闻、社会调查问卷。从全国的小额诉讼适用率看,小额诉讼程序整体适用率低于10%,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的适用率与设立时预期的30%适用率相比差距较大。从小额诉讼案件类型看,小额诉讼在处理民间借贷、物业、劳动争议和侵权责任等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民众有效解决小额民事纠纷提供了司法途径,给民众带来了切实的福利。但小额诉讼同时也被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借贷公司利用,成为催款的工具,小额诉讼的福利性因此被侵害。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率较低,仅在1%左右。在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判决书普遍构成复杂,内容冗长,不利于法官提高办案效率。各地法院对推进小额诉讼试点工作主要集中在诉前的诉讼引导、审理中的流程优化、建立微法院便利民众使用以及组建专业团队处理小额诉讼纠纷。根据社会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普及率不高,面对小额民事纠纷民众更愿意选择私力救济。如果必须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大部分受调查者在了解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的特点后仍倾向于选择小额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在社会新闻中笔者了解到小额诉讼程序被部分企业通过格式条款规避,部分原告难以自力收集被告信息,小额民事纠纷存在立案难的问题。 第三章笔者对上述的立法价值特点以及我国小额诉讼实践数据进行分析,归纳出2021年《民诉法》修法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不足,包括小额诉讼程序设计与价值目标存在偏离、小额诉讼权利限制与救济保障不平衡、小额诉讼制度福利性不足削弱程序公正性、实践中小额诉讼制度解决民众小额纠纷乏力、法院实行小额诉讼程序配套措施不齐全。 第四章拟对我国小额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在法定适用小额诉讼制度的前提下加强权利救济,允许向原审法院提起复审,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其次,强化小额诉讼制度的福利性价值,将频繁利用小额诉讼制度的企业排除在福利性之外,提高其诉讼费用。第三。提高小额诉讼程序效率,小额诉讼向非正式化审理过渡,扩大法官自由裁量权、发挥调解在解决小额纠纷中的作用,优化小额诉讼流程、发挥现代科技力量为小额诉讼解纷助力,探索小额诉讼异步审理模式,完善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配套措施以及加强诉讼引导。最后加强小额诉讼程序在解决民事小额纠纷中的作用,普及小额诉讼相关知识,给予民众立案协助。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小额诉讼制度/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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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

导师

胡学军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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