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纯电动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的需求量不断增长,而退役动力电池的处理和回收问题逐渐凸显。大量退役动力电池如果得不到有效回收和处理,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建立高效、环保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实现动力电池的循环利用,迫在眉睫。动力电池的回收当中存在着回收市场被非正规企业大规模占据等问题,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既需要逆向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相互协作,又需要政府的积极介入。基于此,本文针对我国废旧动力电池逆向供应链构建了模型,分别探讨了无政府干预情境下和政府奖惩情境和政府监管情境下不同的模型。 本文旨在研究动力电池的逆向供应链的决策问题,首先,本文构建了无政府干预下的动力电池逆向供应链模型,探究在竞争的双渠道回收模型下的三级供应链中各主体的最优决策和利润函数,通过逆序求解法分析各决策主体的决策情况,揭示因小作坊回收企业存在而造成的纯电动汽车制造商回收困难的原因,并同时考虑了供应链主体模型下的集中式决策的情形。通过数值算例分析的方法对模型的构建进行了验证,发现小作坊回收企业因其价格差而获得更多的电池回收量。 其次根据前文构建的基础模型,加入政府的干预政策中的奖惩政策和政府监管措施,将政府奖惩设置的梯次利用量作为影响因素,并对其进行分析比较,对政府采取奖惩措施下的动力电池逆向供应链开展了研究,发现政府的奖惩政策能够起到激励供应链运作的作用,最后通过用数值算例分析进行验证计算。同时,对政府监管措施下的供应链进行了建模研究,将政府的监管程度作为影响因素,通过模型求解和算例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政府对供应链下游的奖惩政策不会对上游的电池制造商新电池价格产生直接影响,但是政府的奖惩政策会直接影响到纯电动汽车制造商的决策和利润,而政府的监管政策则会使纯电动汽车制造商处于领先地位。根据数值算例分析结果不难看出,在适当的条件下,严厉的惩罚措施和高梯次利用量相结合,反而可能促使其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本优化来提高利润水平。由此可以得出,政府在考虑奖惩政策和监管政策时,应充分考虑供应链中主体的成本负担和利润水平,寻找相关均衡点,科学合理地制定政策。这对于促进我国退役电池的有效回收再利用、维护市场合理有序的发展、降低碳排放、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