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食品行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仅靠单个企业经营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同时随着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加快,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多的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食品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如果不能发挥其主导作用,有效地协调上下游关系,将会影响整个食品供应链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现有的食品制造企业也在积极地实施后向一体化,更多地将上游的农产品生产环节纳入到企业的发展中,“自家农场、自建基地”等一系列口号也随之而来,但是食品行业一体化是否真的是有效率的?龙头企业带动的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又是否能使小农户走向大市场?市场集中度在企业的供应链垂直协作关系的选择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以及对最终绩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纵观现有研究,大多是基于交易成本和企业能力这一微观层面上的影响因素,很少有基于行业竞争层面集中度影响的考虑,并进行实证分析。基于此形成了本文的研究主题。 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首先对现有的文献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同时以食品供应链为研究对象,分析了食品供应链各环节的市场结构、垂直协作行为以及绩效情况。在此基础上,采用博弈论分析、统计检验的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多角度研究了集中度是如何影响食品供应链垂直协作关系的。本文主要进行以下四个方面的研究(1)利用宏观行业数据对食品供应链各环节的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绩效现状进行分析。(2)通过博弈论方法分析了市场集中度对食品供应链垂直协作关系的影响。其一,分析了市场集中度对中间组织治理关系紧密程度的影响,并进一步从前向中间组织治理关系紧密程度和后向中间组织治理关系紧密程度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其二,分别从价格竞争和产量竞争角度分析了市场集中度对垂直一体化的影响。(3)进行实证分析。以2011-2021年沪深两市A股食品供应链上下游的92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市场集中度对食品企业中间组织治理和垂直一体化影响,验证了股权性质和融资约束在其中的调节作用。同时,实证分析市场集中度对食品企业绩效的影响,并从中间组织治理和垂直一体化两条路径分析了市场集中度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4)通过潮安区凤凰单丛茶产业园的案例分析,一方面验证了前面实证检验的结果,同时获取更多可能被实证研究忽视的影响因素。 通过上述研究工作,本文得出了如下主要的研究结论: 第一,虽然目前食品供应链各环节的集中度都有所提升,但上游生产环节仍然较为分散,而食品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集中度都远高于上游生产环节,例如乳制品加工环节的蒙牛和伊利呈现明显的双寡头竞争格局,2020年CR2占比达48%,而零售环节京东、淘宝等一大批综合性的电商平台,不断布局新零售,也逐步在整个食品供应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二,市场集中度对中间组织治理关系紧密程度的影响取决于上下游市场集中度的匹配程度。因而随着企业所在行业的集中度提升,与上游分散的生产环节则很难形成紧密的协作关系,与下游集中度高的环节有可能形成利益共享的紧密协作关系。对于垂直一体化,基于价格竞争和基于产量竞争得到的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竞争关系可能使一体化企业对其他企业实施市场封锁,由此阻碍其他企业发展。 第三,市场集中度对中间组织治理关系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进一步分析可知,市场集中度对后向中间组织治理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对前向中间组织治理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市场集中度对垂直一体化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在区分了股权性质后,发现股权性质对上述结果存在明显的调节作用。同时与低融资约束的企业相比,企业存在高融资约束的情况下,市场集中度对中间组织治理和垂直一体化的负向影响更为显著,可见企业未实施更紧密的垂直协作关系不仅仅源于交易成本,还有可能是面临着融资约束。在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中,市场集中度对企业财务绩效和创新绩效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且这一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更为显著。机制分析表明,中间组织治理和垂直一体化是市场集中度负向影响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进一步可知,若上游环节不够集中,强制要求下游加工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形成紧密的协作关系并不现实,且下游集中度越高,则该环节主体越是无法与分散的上游实现良好的协调。因此,针对上游环节的生产主体,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进一步提升集中度,而合作社或许在提升上游环节集中度以及进一步促进小农户与企业间衔接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得分散的生产者能够优化其外部供应链垂直协作关系,提升其绩效水平,这最终也将促进食品行业整个供应链条的健康发展。 第四,潮安区凤凰单丛茶产业案例分析表明,近年来,随着茶叶企业的发展,规模化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涌现,茶叶企业与上游茶叶生产环节的协作关系也日趋稳定,形成了许多规模农户与加工企业的长期合作。同时,政府进行产业园建设,通过资金和政策支持,有利于促进凤凰单丛茶产业进一步集中,且通过政策引导,使茶叶企业在带动农户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当地政府主要支持茶叶企业的发展,近几年对合作社则给予了较少的关注,由此导致注册企业数量快速增长,而合作社发展则较为缓慢。当然,政府为了提高农户收入,强制要求企业带动农户,可能会降低企业的积极性。因此,更为妥善的做法是促进合作社发展,从根本上支持农户联合起来。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在以下四个方面可能存在创新。首先,对理论边界进行了拓展,在现有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和企业能力理论的微观研究基础上,引入集中度这一行业层面的竞争因素,全面分析了市场集中度是如何影响食品企业垂直协作关系选择的。其次,在实证分析方面通过食品行业上市公司样本以及具有特色的行业案例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多方验证,验证了集中度对食品供应链垂直协作关系的影响,以及融资约束和股权性质对企业垂直协作关系的调节作用。并进一步验证了企业垂直协作关系的选择在市场集中度与企业财务绩效和创新绩效关系中存在的中介效应。再次,在垂直协作关系的分类及指标设计上,区分了中间组织治理关系和垂直一体化程度,对中间组织治理关系进一步细分为前向中间组织治理(客户协作关系)和后向中间组织治理(供应商协作关系),并且统一在一个研究框架之下。最后,鉴于食品企业供应链垂直协作关系的复杂性,在对垂直协作关系分为中间组织治理程度和垂直一体化程度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对具体的垂直协作形式进行了补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