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旅游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备受重视。2021年12月,国务院颁布《“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使其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生力军。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动员全国力量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乡村旅游发展多年来逐渐形成了多种模式,包括景区化和社区化模式。这些不同的发展模式导致了不同的居民增权感知,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当地居民在乡村旅游业发展中的主观幸福感。在景区化和社区化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模式下,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是否存在着明显差异。深入回答这一问题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模式对当地居民的影响,为乡村选择合适的发展道路提供理论支持。 在旅游研究领域,对于旅游目的地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尚显不足,尤其是对不同旅游发展模式下目的地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比较研究较少。鉴此,本文探讨不同旅游发展模式下,目的地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运用增权理论探讨影响两地居民主观幸福感差异的因素,构建增权感知和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影响机制模型,为促进当地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理论支持。 本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在充分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与文献的基础上,对幸福感、主观幸福感、不同发展模式、景区化、社区化等相关概念进行了合理的界定。幸福感被定义为个体对自身生活的整体感受和评价,主观幸福感则是个体对自身幸福程度的主观感受和评价。不同发展模式指的是乡村旅游开发中采取的不同策略和模式,包括景区化和社区化,景区化模式强调商业化和景点开发;而社区化模式注重当地文化保护和居民参与。基于增权理论,结合学术界现有的有关居民幸福感研究成果,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其次,编制量表和调查问卷,选择了山西省晋城市H村和D村的居民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乡村居民实地问卷和访谈调查。在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共回收了258份有效问卷并访谈16人。再次,利用SPSS24软件对两个案例地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调查数据进行描述统计分析,测量乡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水平。通过方差分析、相关分析,探讨了不同发展模式下两地乡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差异、增权感知差异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关关系。运用Amos软件构建结构方程模型,明确增权感知和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作用路径,以深入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最后,通过深度访谈进一步验证了量化分析所得数据,为提升乡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提供了理论和实证依据。 实证研究主要发现:(1)不同旅游发展模式下的居民增权感知与主观幸福感存在不同。景区化模式经济增权、社会增权及政治增权感知较高,居民主观幸福感也较高;而社区化模式则在心理增权感知上较高。(2)增权感知各维度与主观幸福感存在相关关系,其中经济增权维度与主观幸福感关系最强,社会增权维度次之,心理增权、政治增权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较弱。(3)经济增权与主观幸福感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即经济增权维度感知越强的案例地,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也越强,经济增权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4)进一步验证了增权感知是主观幸福感的前置变量。 根据研究结果可知,经济增权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最重要因素,其与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正向关系。社会增权,包括基础设施改善、旅游培训机会等,直接影响居民是否能分享到旅游发展带来的利益,进而影响其未来生活水平,成为影响居民幸福感的根本因素之一。而心理增权和政治增权,如旅游决策透明度和社区凝聚力,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相对较小。 通过增权感知的视角,本文深入调研了晋城市H村和D村,并比较了两村不同的旅游发展模式,分析了这些模式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差异,揭示了旅游发展模式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重要性。从理论贡献的角度看,本文从增权感知的角度解释了为何景区化旅游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村民的主观幸福感。这并非仅因为这一模式为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更因为在这一模式下,村民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益。这一发现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对两种旅游发展模式的认识,为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