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月,根据《湖南省文化厅深化直属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剧院更名为湖南省木偶艺术保护传承中心。这是湖南省在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激发其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方面所作出的积极举措,同时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保护的重要举措。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国有艺术表演团体,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是这一类院团的典型代表,它不仅承担着日常艺术生产活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也是其主要职责之一。因此,从院团管理的角度来看,围绕其中心业务开展的管理工作应体现其两项主要职责。 本文以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为研究对象,深入了解其艺术创作和院团管理的整体情况,分析其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希望对同类型艺术表演团体的管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