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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哲学基础及实践路径研究

徐梓皓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哲学基础及实践路径研究

徐梓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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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江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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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这一理念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高度上,揭示了新时代背景下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新发展。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基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现实关切,吸收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的思想以及西方生态思想中有启发的思想,结合新时代社会历史发展需要而提出的。这一理念高度强调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共荣的思想内涵,具有鲜明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这一理念着眼于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承认自然界的物质性和社会的物质性,并通过实践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双向互动;着眼于唯物辩证法,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整体性和辩证统一关系;着眼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系统化认知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眼于唯物史观,坚持在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中追求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增进生态福祉中促进人的发展。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只有贯彻到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中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必须以系统性原则和整体主义为指导,通过多维度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全球生态治理等实践路径,不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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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哲学

导师

闫力心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江苏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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