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地缘相近、文缘相通、人缘相亲,农耕经济和文化习俗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呈现出稳定性、连续性和持久性,民间文化资源在主题、类型和结构上具有很强的内在关联性。后土文化根植于中国民间社会民众生活的深厚土壤之中,围绕后土庙开展的信仰实践活动构成了中国民间信仰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旨在对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后土文化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具体研究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晋陕豫黄河流域后土庙的长期存续是区域社会内各种力量互动作用的结果。首先,在早期中国,以黄河流域为主的中国农耕文明已发育得极为成熟完善,土地因其生长万物与养育民众而受到崇拜,成为农耕文明的重要内容,与农业社会民众的祈求丰收、消除灾害等共同心理特点相适应,是后土庙在晋陕豫黄河流域得以长期存续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其次,黄河流域文明形成过程是建立在以农业生产实践为主的经济基础之上,晋陕豫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起源的核心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其形成的充分必要条件之一。再次,佛教和道教中的僧侣、道士群体在后土庙修建及后土信仰实践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最后,宗族与民间信仰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以“尊天亲地”为核心内容的信仰体系和弥散性的民间组织同前现代中国社会的宗法性质紧密相关。在晋陕豫黄河流域民间祠庙的修建过程中,家族组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度成为联结信仰组织与社会组织关系的“韧带”。 第二,后土庙的时空分布、实践类型与合祀现象。首先,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后土庙的分布具有突出的地域不平衡性,主要分布在晋南和关中地区,而豫西地区分布数量较少。其次,后土庙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实践类型:家族主导型、地缘主导型、复合型。其中,家族主导型后土庙极具研究价值,是明清时期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的主要类型之一。华北地区的家族成为后土庙修建的主要力量,不仅仅是因为家族所拥有的经济实力,更重要的是各地家族希冀通过参与祠庙修建活动,增强本家族在地方社会中的话语权。最后,在传播过程中,与当时当地的现实需要和文化传统相结合,不断拓展后土信仰文化的丰富内涵。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后土庙的合祀神祇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而且合祀神祇主要为女性神,进一步被当地民众赋予特有的神圣功能,每个神祇都有其地域特征、职能与神圣力量。 第三,后土庙的修建、组织与管理。民间社会的村社组织一直是庙宇建造与修缮的主要力量,也是后土庙遍布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的重要推动力量。村社组织在民间信仰的发展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实际上构成了后土庙民间信仰实践活动开展的重要基础。首先,明清时期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后土庙,每年的祭祀赛会都是由“社”发起、出资、组织的,相关费用支出较大,为确保每年的祭祀费用充足,通常村社也会为祠庙购买庙地。其次,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的后土庙同其他的庙宇一样,也有庙属产业,例如,土地、香火钱、林地等。庙属产业收入主要用于祠庙维修、迎神赛社、祭祀神祇等公共事务的支出。这些庙属产业的运作主要由村社掌管,土地出租给村民使用,收取地租或粮食。最后,明清时期在晋陕豫三地后土庙的创建、重修和祭祀过程中,主要由士绅作为“经理人”发起倡议,很多士绅参与了地方后土庙的创建和维修,他们除了自己出资建设外,还利用自己的声望,积极向其他人募集资金,从而为祠庙的建设募集更多的资金。此外,地方官员也是明清时期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后土庙修建的重要参与者。 第四,后土庙的信仰实践活动。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后土庙的信仰实践活动,主要通过祭祀后土的形式展开,乡村民众围绕后土庙开展丰富多样的民间祭祀活动。在区域内传播的过程中,与当时当地的现实需要和时代特征相结合,针对同一崇祀对象开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祭祀活动,生动地反映了民间信仰主动汲取不同地方文化而在民间信仰实践层面“多元化”“民俗化”的发展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中国民间信仰“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基本理念。 第五,后土信仰文化的空间特征。明清时期黄河流域中游已经形成了后土信仰文化圈,祠庙的广泛修建是后土信仰地域扩展和信仰程度增强的重要依据。首先,从空间关系上讲,由于黄河流域各地后土庙与山西后土祠的距离远近不一,祠庙分布数量不同,后土信仰文化由后土祠向周边临近地区扩散,在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后土庙分布最为密集,向外围递减,从而形成了后土信仰文化的差序格局。其次,在山西、陕西、河南三地出现了一个以黄河流域金三角为核心和基础的呈逐步弱势的同心圆式的多层次的后土信仰结构和体系,主要分为后土信仰文化核心区和中心区。最后,农耕文化、商业发展、水陆交通和移民流动是影响后土信仰文化圈空间结构的重要因素,其中,农耕文化和商业发展是后土信仰文化存在的基础,而移民流动和水陆交通影响着后土信仰文化圈的大小。 第六,民间信仰与村落共同体的形成。民间信仰实践活动中所运用的社会组织原则值得深入研究,以山西平陆和芮城檀道庙的民间信仰实践活动“祭后土”仪式为切入点,探讨“十村九社”这样的民间祭祀组织对地方秩序的生成作用,乃至对区域社会的整合作用。首先,村社组织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筹集民间信仰实践活动所需人力和物力,尤其是活动所需资金,围绕祠庙而开展的民间信仰实践活动需要持续投入,反过来促成了村社组织的长期存在,进一步推动村社组织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通过祭祀后土的信仰实践活动,加强了民众对后土信仰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其次,乡规民约与村社是一套系统,祭祀后土的信仰实践活动产生了大量的人流,出于规范庙会的目的,相应的组织和规约随之而产生,“十村九社”建立了较为完整规范的祭祀管理制度。最后,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后土信仰文化在强化民众的村落认同感,增强民众对村落秩序的认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一次次的仪式展演过程中,民众之间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互动,强化着个人与个人、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逐渐生成一种共同体意识,基于此建立起交融共生的互动关系,有利于增强地缘性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 最后,后土文化认知的历史演变。在漫长的历史变迁过程中,儒家知识分子与普通民众对后土文化的认知呈现出多元化的理解。晋陕豫黄河流域金三角地区后土庙的修建是当知识分子与普通民众合力的结果,通过对大量相关的历史文献和碑刻资料分析,可以寻绎不同群体对于后土文化的认知和理解。关于后土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后土神祇的起源问题、后土地祇的皇家祭祀、后土神祇的性别转型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