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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乡村聚落用地适宜性评价与空间重构

曹翠

新疆乡村聚落用地适宜性评价与空间重构

曹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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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石河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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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村聚落作为农村土地利用的关键地类,承载着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生态等多重功能。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与早期规划缺位,多数乡村聚落面临用地粗放、发展滞后和环境严重杂乱等挑战,导致了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村发展基础薄弱等问题亟待改善。新疆是典型干旱区,通过研究其乡村聚落时空分布规律与空间重构,可丰富新疆乡村聚落优化重构的研究案例,为促进新疆乡村人居环境系统内部协调发展和干旱区聚落重构的研究增加尝试,也可为解决干旱区绿洲城乡转型发展中的空间布局优化、集约土地利用效率等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本文借助ArcGIS软件,基于土地利用数据、社会经济数据等,采用空间分析法等,对新疆乡村聚落时空分布演变特征进行分析;利用多因子叠加法构建新疆乡村聚落适宜性评价体系;并借助“居住场势”理论对新疆乡村聚落格局进行空间重构和优化。主要结论表明: (1)2000-2020年,新疆乡村聚落斑块在数量上呈现扩张发展态势,前期扩张速度快,后期扩张速度平缓;面积上呈前期增长后期下降的发展态势。新疆乡村聚落的规模分布在空间上存在明显差异性。在空间分布特征上,乡村聚落分布与高程、坡度呈反比例关系,集中分布在高程400~1600m、坡度0~6°、近河流、近道路处;在空间集聚程度上,南疆乡村聚落的集聚态势大于北疆、兵团乡村聚落的集聚态势大于地州;在空间规模特征上,新疆整体呈“北疆大规模、南疆小规模”的分布格局,兵团呈“北疆师市大规模—高密度,南疆师市小规模—低密度”的分布格局;在空间密度特征上,南疆乡村聚落核密度高于北疆的聚落,兵团乡村聚落核密度低于地州的聚落。 (2)新疆乡村聚落用地面积为3612.75km2,其中高适宜区用地面积为2650.56km2,占新疆乡村聚落面积的73.37%;较适宜区用地面积为751.68km2,占乡村聚落面积的20.81%;中适宜区用地面积为140.39km2,占乡村聚落面积的3.89%;低适宜区用地面积为65.58km2,占乡村聚落面积的1.82%;不适宜区用地面积为4.54km2,占乡村聚落面积的0.13%。新疆乡村聚落用地适宜性等级整体较高。 (3)基于乡村聚落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将新疆乡村聚落划分为7788个中心聚落与3107个待安置聚落,重构范围划分成687个含有待安置聚落的泰森多边形;借助“居住场势”测度对新疆乡村聚落空间重构进行迁移方向的划分,最后将乡村聚落空间重构划分为7788个重点发展型乡村聚落、1310个内部提升型乡村聚落和1797个搬迁撤并型乡村聚落,面积分别为2650.559km2、329.39km2和632.8km2。将待安置聚落中搬迁撤并型乡村聚落进行空间优化,新疆的乡村聚落密度由3.02个/km2降低到2.52个/km2,平均乡村聚落面积由重构前的0.33km2增加到重构后的0.40km2,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村聚落分布散乱的局面。

关键词

乡村聚落/时空演变/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空间重构/新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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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地理学

导师

徐丽萍

学位年度

2024

学位授予单位

石河子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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