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通过横断面调查NICU早产儿父母的照护能力水平、家庭功能和育儿效能的现状,分析NICU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的影响因素;探讨以家庭为中心的赋权模式的护理干预在NICU早产儿父母中的运用效果,为临床医护人员对NICU早产儿父母进行赋权干预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 1.选取2021年7月-12月符合纳入标准的衡阳市三家三级甲等医院符合标准NICU早产儿父母。采用过渡期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评估量表、Feetham家庭功能调查量表、育儿效能量表为研究工具。共发放问卷191份,回收调查问卷后分析有效调查问卷为182份,回收率为95.2%。 2.选取2022年1月-5月期间衡阳市两家三级甲等医院符合研究标准的NICU早产儿父母,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干预组与对照组。对照组早产儿及父母进行常规入院宣教、出院指导和随访,干预组在常规宣教、出院指导和随访的基础上给予2个月基于以家庭为中心的赋权模式的护理干预。在干预前、干预4周、干预8周后比较两组NICU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家庭功能和育儿效得分。 3.运用SPSS25.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学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单因素方差分析、Pearson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分析、t检验、卡方检验、重复测量方差分析等。 结果 1. NCIU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家庭功能和育儿效能得分情况:NCIU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得分为(72.319±13.90)分,家庭功能标准化得分为(3.27±0.991)分,育儿效能标准化得分为(3.821±0.811)分。 2. NICU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的主要影响因素:父母性别、文化水平、家庭成员关系及早产儿的胎龄和体重为NICU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的主要影响因素。 3. NICU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及各维度得分与家庭功能呈负相关,与育儿效能呈正相关(P<0.05)。 4.NICU早产儿父母的一般资料、照护能力、家庭功能和育儿效能得分在基线期无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5.干预组和对照组在干预4周后父母照护能力、家庭功能和育儿效能得分变化有显著性差异(P<0.05);在干预后8周,干预组较对照组早产儿父母的照护能力和育儿效能有显著提高,家庭功能有显著降低(P<0.01)。 结论 1. NICU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家庭功能和育儿效能处于中等水平。 2.父母性别、文化水平、家庭成员关系以及早产儿的胎龄、体重为照护能力的主要影响因素。NICU早产儿父母照护能力及其各维度与家庭功能呈负相关,与育儿效能呈正相关。 3.以家庭为中心的赋权模式的护理干预可提高NICU早产儿父母的照护能力水平,改善其家庭功能、提高父母育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