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键点和着力点。“放管服”改革自2015年被正式提出至今,在国家整体推动和地方创新实践的驱动下,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其关键点是在市场监管领域如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本文以市场监管中的“放管服”改革为视角来研究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公共规制理论,提取核心理论观点,设计调查内容,选取新疆昌吉州作为研究对象,深入研究其市场监管中的“放管服”改革问题。首先,对“放管服”改革和市场监管研究主题相关的文献和资料进行搜集和整理,并分门别类进行归纳与评价。其次,在总结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落实“放管服”改革的现状基础上,发现其存在简政放权与后续衔接失衡,权力下放不到位、审管衔接“有缝隙”;监管现代化效能亟待提升,监管力度与需求脱节、监管专业化能力薄弱以及联合监管效力不显著;监管服务存在精准化短板,精准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平台不够完善等问题,并结合问卷和访谈挖掘深层原因。最后,针对目前昌吉州市场监管中“放管服”改革的问题及成因,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公共规制理论,结合研究背景和昌吉州的实际情况,从“放、管、服”三个层面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以此改进和深化昌吉州市场监管中的“放管服”改革工作。 通过研究本文发现,新公共服务理论在价值理念、治理模式、政策实施、目标导向方面同“放管服”改革有着较高的契合性,公共规制理论则在政府与市场关系、规制工具和原则、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方面同市场监管相契合。除此之外,本研究也发现,市场监管工作要与改革发展的需求同频共振,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有效地为“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