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民法典》1088条--从承认家务劳动价值走向家务劳动的共同承担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民法典》1088条--从承认家务劳动价值走向家务劳动的共同承担

刘汉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民法典》1088条--从承认家务劳动价值走向家务劳动的共同承担

刘汉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西南政法大学
  • 折叠

摘要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是 2001 年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增设的制度,其设立意味着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正视且认同了家务劳动的价值,但由于适用条件的严苛,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鲜有适用空间,《民法典》第1088条取消了分别财产制的限制,将其适用范围从分别财产制扩张到共同财产制,同时还增设了协商与诉讼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手段,从而提高了该制度在司法适用中的灵活性。但《民法典》的修改在激活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同时,又凸显出其在司法实践适用中面临的困难,包括价值理念上的冲突以及司法构造中存在的不协调等诸多问题无一不在阻碍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真正落地。 但我国学者对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司法技术和立法技术上,并未对家庭内部劳动分工的失衡如何导致了结构性的性别不公,以及其与公领域的性别歧视紧密联系,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女性的“第二性”命运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女性主义是 20 世纪风起云涌的女权主义运动的产物,社会性别视角则是在女性主义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对社会性别理论发展的回应。因此本文以女性主义为理论基础,以社会性别分析为主要研究方法,希望将对性别分工不平等的思考重新带回到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中心,因为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困境并不仅仅是司法技术层面的问题,它根源于性别分工的不平等,但仅仅看到女性承担绝大多数家务劳动的现状并且通过精密的司法构造实现向女性补偿更多的路径,并不足以满足新时代对于男女平等更深层次的要求。 本文第一部分首先通过典型的司法案例反映出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的性别盲点,之后再具体剖析隐藏在家务劳动分工下的性别不平等,最后提出家务劳动补偿条款即《民法典》1088条在构建合理的家务劳动分工上的理论潜力。 本文第二部分则是具体展开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剖析,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一、与离婚财产分割混淆,与“照顾女方原则”关系不明,二、“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认定不明,三、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行使期限过短,四、补偿价值导向模糊、补偿标准混乱、补偿形式单一,五、“负担较多义务”判断困难,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 本文第三部分则是在社会性别视角下对家务劳动补偿进行价值重述,包含对女性主义理论脉络下的家务劳动讨论进行回溯,论证社会性别视角的必要性,然后分析目前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逻辑,最后提出以男女共同分担家务劳动为价值引领,具体通过家务劳动经济价值引领女性走向公共领域,而通过家务劳动伦理价值引领男性回到家庭领域,最终从“男性养家”、“经济地位平等”走向“工作与生活平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的家务劳动承担模式,走向更实质的性别平等。 第四部分则是在男女共同承担家务劳动的价值引领下,提出如何进行具体的司法构造以解决上文提出的问题,如对“等”的界定提出以下两条标准,一是属于关系性照料范围,二是非某一性别独属的义务;对生育与家务劳动概念进行辨析,达到对家务劳动补偿条款与“照顾女方原则”的区分适用;在举证责任中提出举证责任倒置与让被请求方承担“合理”的家务劳动证明的结合适用;在女性主义理论脉络下,对于请求权提出时间进行探讨;在补偿金额的确定上,以不同分工的家庭结构为基础,提出不同的补偿目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偿形式,构造更为精细的补偿体系。

关键词

婚姻法/家务劳动补偿/法律规制/社会性别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非法学)

导师

石雷

学位年度

2024

学位授予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