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孔子政治思想的根本理念是为政以德,可以从“政者,正也”这句话中体现。“正”为“正名”,即正人伦,而人伦的根基在性情。因此,通过教化人伦、端正性情,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孔子以诗为教,就是因为诗所具备的双重作用。一方面,诗可正人伦。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此五伦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通过诗的教化作用,能够促进父慈子孝、君义臣忠、夫妇和睦、兄友弟恭、朋友有信的社会秩序的出现。这种秩序的背后仍然以孔子所注重的“仁”这一德性为本。另一方面,诗可言志,此志于仁。通过诗的教化,人们可以抒发内心对仁德的追求和向往,从而进一步加深对仁德的理解和认同,使得诗教具有“正人伦”和“正性情”的作用,所以诗教为孔子政教的重要部分。同时以这二者为宗旨,于兴、观、群、怨的途径中具体体现出来。此途径以满足人的情感为前提,但人的喜怒哀乐之情是处于波动中的,所以需要一个标准作为情感表达的尺度,就是“中和”,即“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又以能否“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为准绳,从而在这过程中实现情与理的统一,即“发乎情,止乎礼”。这一路径中浸透着他对政治伦理道德的要求,即“事君”、“事父”。通过诗的教化作用,让人们的思想和情感“归于正”,即“思无邪”,这是孔子诗教的愿景之一。而当人人归于正,都为仁德之人时,这仁之极量的存在,就是孔子诗教所要达至的最终目标,所想实现的政治理想,即无为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