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级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最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核心领导力量。在新时期,乡村治理环境和面貌发生巨大改变,机遇与挑战并存,亟需建强村级党组织重构规则、整合资源、凝聚人心、引领发展。在此背景下,党和国家创新性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以期通过发挥“头雁效应”建强村级组织,从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近年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的政策话语从“有条件的地方实施”逐步变成“全面推行”,在具体的乡村情境中,嵌入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需要打破原有的村“两委”分治格局,重构新制度体系,在此过程中,多级法则化规则驱动乡村场域中多类行动主体积极能动、互相配合,在人与社会结构的相互影响中,再生产了新的结构,又驱动个体产生配套行动,最终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的落地、建构与生效。但对于部分起步较晚,首次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的乡村地区而言,还没有形成实施新制度的固有路径,乡村传统治理格局在这种乡村场域下对社会结构和个体行动的互动还留有影响,在此背景下,分析新制度在这种乡村地区的运行是否存在困难,探讨如何破解现存困境保证制度长期有效运行,并尽快实现制度初衷,成为本研究重点关注的内容亦是本研究的意义所在。 综合考虑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村党组织情况、制度嵌入程度等因素,本研究选取C市D村作为研究案例,深入D村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参与式观察,并在乡镇-行政村两级,与多位基层干部和相关村民进行深度访谈,详细掌握了D村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运行的实践情况,基于此,在人与社会结构“二重性”互动的理论框架中深入剖析掣肘制度运行的困境及成因,为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奠定基础。 研究发现,D村在上级层层授意下,各类行动主体利用现有规则和资源,充分发挥能动性,经过“先书记,后主任,再集体经济负责人”的流程实现了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对传统制度的更替,将党的意志和村民意志集中,巩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改变了村级治理格局,带来了社会结构的优化和再生产,进一步使村域中的行动者产生了有利于制度运行的正向行动,制度运行初显成效。但随着制度的深入运行,困难也逐渐显露,受个人行动特性和社会结构条件互动的影响,D村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的运行还面临制度体系不健全、核心主体行为失调、新的社会结构要素不足、制度可持续性难以为继的困境,亟需补足后劲。由此,应在法则化规则层面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通过“政治”“自治”“德治”三治建设进一步内嵌解释性规则增强村域向心力,运用和再造资源建立现代化关联,加大人才“选引育用”力度使制度“后继有人”,方能有利于促进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消除阻碍、破解困境,充分释放出制度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