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特殊职能部门,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属性,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社会治安的同时,又依法行使司法权侦查刑事案件。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治国方针上,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的主力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直接作用。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党和人民对基层公安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如何有效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效能,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实践与理论问题。 虽然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公安机关效能,但是学术界未能给出充足的理论思考。通过对比国内外相关研究发现,国外学者主要探讨了警务活动的投入产出效率,国内学者更加关注各类改革与指标考核对于基层公安机关效能的影响,鲜有文献基于投入产出视角探讨基层公安机关效能问题。并且,国内现有研究大多基于宏观视角进行学理探索,极少有学者针对基层一般职能进行较为全面整体的研究。 由此,本文拟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以B市公安局作为研究案例,综合使用案例研究、访谈、问卷调查、政策文本分析等方法,根据基层公安机关的一般性业务,将基层公安机关基础效能概括为打击效能、防范效能、勤务效能和队伍建设效能,基于上述4个角度探讨B市公安局基层基础效能现状与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发现,基层公安机关存在着打击效能偏低、防控能力不足、勤务运行不科学、接处警能力偏低等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考核导向不科学、权限管制过于严格、不重视警务活动效率效果和质量、警务工作内容过于宽泛。针对以上问题,本文认为应该就基层公安机关提升打击效能、防范效能、科学合理安排勤务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给出具体化的对策和建议。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基层公安机关切实提升基础效能带来实质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