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学徒制是当今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而法国学徒制经历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已具备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治理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能为我国发展职业教育带来诸多借鉴与启示。本文运用文献法、比较法和个案研究法,以协同治理理论为指导,在梳理法国现代学徒制历史沿革的基础上,从治理理念、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三个方面总结法国现代学徒制的治理特点,并从政府、社会合作伙伴、学校和企业多个主体的角度,结合工程师学院学徒制的实例,分析各治理主体在现代学徒制治理中的作用及主体间的协同合作。最后,总结法国现代学徒制协同治理的成效,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发展学徒制提出建议。 法国学徒制最早起源于中世纪的“行会学徒制”,其发展过程经历行会控制、政府主导和权力下放三个时期,逐渐形成了如今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其治理特点包括政府与市场并重的治理理念,多层面、多主体参与的治理结构和以经费机制为核心、注重质量保障的治理机制。 在法国现代学徒制协同治理体系中,法国政府负责现代学徒制的宏观调控和顶层设计,包括组织管理、提供法律保障、规范与激励学徒制各利益主体等具体职责;以工会、行业组织和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合作伙伴负责从中观层面指导学徒制办学、提供决策和信息服务、协调指导各利益相关者关系;在微观层面,学校和企业以“工学交替”模式联合培养学徒,共同负责学徒的理论教育和实践培训。三层治理主体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形成紧密合作,共同完成现代学徒制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法国青年的就业。 我国可借鉴法国的治理模式,在宏观层面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在中观层面提高社会合作伙伴的参与性,在微观层面加强校企合作育人,以促进我国现代学徒制和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