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安康学院学报
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安康学院学报
安康学院学报

向纪明

双月刊

1674-0092

xb@aku.net.cn

0915-3288130;3288061

725000

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92号

安康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Ankang University
查看更多>>本刊是综合性学术季刊,为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在学术界的影响不断扩大。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1934年林损解聘案考

    尹燕
    113-116页
    查看更多>>摘要:1934年北京大学国文系的改革引发了林损怨怼胡适这桩公案.细究这桩公案,可以看出:林损被解聘确实与胡适有关,是胡适在北京大学排斥旧派学系,为新派学系立门户的结果.林损与胡适的这桩公案,虽然只是北京大学"改朝换代"的一个小插曲,是北京大学不同学术派系间的纠纷,但是从这场改革的结果来看,北京大学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包容"和"自由"精神.

    林损解聘胡适门户之争

    也谈1768年新疆昌吉遣犯举事的性质——兼议边疆地区处流刑犯罪人员举事性质之界定

    颜世明左合余
    117-121页
    查看更多>>摘要:乾隆三十三年(1768)新疆昌吉遣犯的暴动,是一起清统治新疆初期由遣犯发动、斗争矛头直接指向新疆地方政府的反对极端压迫的抗争.界定处流刑犯罪人员在边疆地区举事的性质,首先需要深入分析举事原因、经过、提出口号(或颁布纲领性文件)、结果等,判别其是否符合历史客观规律,是推动还是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维护抑或损害了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次还要看遣犯在劳作过程中受到的实际处罚是否严重超出了他们因为违法犯罪而应该接受的惩罚.

    昌吉遣犯举事性质界定

    风险社会理论下对我国洗钱罪保护法益的重新界定

    鲍博
    122-127页
    查看更多>>摘要:洗钱罪的出现与现代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风险社会容易导致刑法发动时点前置,有违反刑法基本原则的缺陷,故对洗钱罪的保护法益需要进行审慎认定.中国大陆、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对洗钱罪的保护法益认定各不相同,有单一客体、复合客体、不确定客体等学说.我国通说的金融管理秩序不适宜成为适格的保护法益.从我国洗钱罪条文出发,应当适用单一性的保护法益理论,将其认定为国家司法权,使洗钱罪与同类罪名体系一致,有助于加强人权法制保障.

    风险社会洗钱罪法益金融管理秩序国家司法权

    《安康学院学报》征稿启事

    128页

    作者介绍

    封2页

    作品选

    封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