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摘要:中国破产法在2022-2023年度的发展,通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协会团体、研究机构的协同发力,取得了全方位的进步.立法机关努力推动企业破产法修改,并对个人破产立法展开调研和酝酿立法;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的协同,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破产审判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指导,全国各地各级法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开展营商环境试点创新,建立健全府院协调机制,夯实"办理破产"所需要的破产事务管理体制;管理人协会继续如雨后春笋涌现,组织机构设置日益健全,协会之间、协会与法院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机制渐趋成熟;研究机构以破产法研究中心和研究会为主体,通过论坛活动的组织和著作成果的出版,为破产法治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中国破产法依然存在改革与发展的空间,但服务要素市场配置和国家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目标使命不变,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