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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法学研究
法学研究

梁慧星

双月刊

1002-896X

010-64035471

100720

北京市沙滩北街15号

法学研究/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学术性刊物。介绍法学理论、科研成果,探讨改革中的理论问题,分析案例,指导实际工作。主要栏目有专题讨论工作研究、条法释评等。读者对象为立法及司法干部、法学理论工作者。有英文目次。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平台形态演变视域下垄断行为的异化与因应

    侯利阳
    184-204页
    查看更多>>摘要:将平台视为固定形态导致我国的学术研究难以形成合力,即将开启的平台监管也举步维艰.平台已经从Web 1.0形态中的信息存储中介进化为Web 2.0形态中的信息交互中介、互联网生态圈形态中的业务聚合中介.平台形态的演变不但改变着平台的定义,也引发了平台垄断行为的扩张与异化,分别是Web 2.0形态与互联网生态圈形态对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扩张,以及生态圈形态中平台与非竞争平台、商家关系的异化.虽然传统反垄断机制在引入平台形态演变的发展观后可以有效处理平台间的垄断行为,但无法应对平台与商家关系的异化,即平台利用市场组织职能强化市场盈利职能的相关行为.为弥补反垄断机制之不足,应当在区分平台类型的基础上设置分类监管,引导和监督大型平台内部规则的制定,禁止超级平台实施自我优待,并在扼杀性并购中采取举证责任倒置.

    互联网生态圈数字平台双边市场反垄断监管

    平台扼杀式并购的反垄断悖论

    李希梁
    205-224页
    查看更多>>摘要:因应平台经济领域初创企业并购的浪潮,强化反垄断并购审查正逐渐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的监管共识.以消除潜在竞争或创新为目标的扼杀式并购以及由此产生抑制投融资的创新杀戮地带的理论基础存在应用局限.作为平台市场中创新研发和商业化过程的有效机制,并购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激励风险投资并且产生创新乘数效应.目前中国和域外司法辖区针对初创企业并购制定的包括修正申报标准、创设无门槛申报义务、强化事后调查和倒置举证责任等变革措施,将抑制风险资本市场的并购货币化、增加并购审查的非必要成本以及削弱商业确定性.初创企业并购审查政策的革新应当保持一定的限度,摒弃专门申报标准,澄清创新竞争损害,以及维持举证责任分配.同时,应当结合平台并购特性对既有监管框架作出必要调适,强化排他行为的审查,建立双阶段竞争审查,细化行为性救济措施,以及明确事后调查规则.

    平台经济初创企业扼杀式并购反垄断并购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