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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王佃启

双月刊

1008-2603

hdlb@ncepu.edu.cn;hdlb@chinajournal.net.cn

010-61772721(编辑部)010-61772216(主编)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CHSSCD
查看更多>>《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华北电力大学主办的社科类综合性学术期刊。1995年7月创刊于北京。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3956/C,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008—2603。《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国际16开本,双月刊,每期正文144页,定价8元,逢双月20日出刊。《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主要栏目有:“电力经济研究”、“能源资源环境问题研究”、“经济与管理”、“法律与政治”、“语言文学研究”、“教育理论与实践”等。创刊以来,本刊以上乘的编校质量、突出的学术品格受到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好评。本刊是、“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CEPS中文电子期刊服务”、“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书生数据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和来源期刊。近年来曾获得“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北京市高校社科学报一等奖”,“北京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名刊”,第一、二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全国理工农医院校社会科学学报优秀期刊”等荣誉称号。本刊栏目“电力经济研究”被评为“北京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报优秀栏目”,主编王佃启获得“全国高校社科学报事业突出贡献奖”、“北京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报优秀主编”、“全国理工农医院校社会科学学报优秀主编”称号。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于马克思"人化自然"辩证法的考察

    祁松林董任娜
    1-9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关乎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这一理念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反思并超越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现代社会发展模式的思想结晶.从马克思主义思想原则出发,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考察不能停留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直接性层面,否则或者被工具理性思维裹挟,将自然界视为人类取用的资源场,或者着色于抽象性迷雾,沉陷简单排斥现代工业文明的思想泥淖.只有基于马克思哲学的"人化自然"思想及其实践辩证法原则,将对相关问题的考察深入到社会历史性层面,才能将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体认,提升到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维度,也才能更为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实质与马克思思想逻辑的内在联系,进而理解其所内蕴的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到"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体"意识,拓展当代社会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

    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马克思人化自然实践辩证法

    现代化进程中增强集体主义的凝聚力和引领力研究

    牛珊珊
    10-17,140页
    查看更多>>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凝聚共识并弘扬时代主旋律.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原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核.文章从共建-共富-共享-共生-共赢共五个维度彰显集体主义的凝聚力和引领力,不断增强人民团结奋斗实现现代化的共同思想基础.新时代的集体主义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将个人利益和国家与集体利益紧密结合,将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融为一体,通过不断提升其理论创新力、价值引领力、现实解释力和传播亲和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向真正的和谐统一.

    集体主义中国式现代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

    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的利益进路研究

    王家李超越
    18-26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涉及利益格局、利益关系调整问题,亟待探索其利益逻辑,以切实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然而当前利益格局不平衡严重阻碍着共享发展理念的深入贯彻落实,存在着利益关系不协调、利益固化态势明显等问题.为此要着力调整和平衡不同利益关系,持续控制和缩小贫富差距,精准平衡政府与市场关系,构筑共享共赢的新型劳资关系,完善利益整合机制,以实现利益共享进而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利益逻辑平衡

    绿色低碳的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的提升研究

    谭忠富姜紫薇赵浩辰
    27-35页
    查看更多>>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性,以应对能源挑战并推动可持续发展.本文探讨了如何通过整合多元能源资源,包括水、风、光、氢和天然气等,优化能源结构,来构建绿色低碳的新型能源体系.在新能源开发中,不仅关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传统可再生能源,还强调地热能、波浪能等新型能源形式的并行开发.海洋热循环能、氢能和甲醇等被视为未来能源的关键.面对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和间歇性挑战,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策略,强化能源系统的实时平衡与互补.新型能源体系旨在促进"煤电油气"向"冷热电气氢"新质生产力转变,推动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新型能源置换传统能源以实现绿色低碳,而传统能源则为新型能源提供调节性服务,确保系统稳定.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将推动能源产业的"煤电油气"与"冷热电气氢"新质重构.即以电力替代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同时利用新能源生产电力、冷气、热力和氢气,培育能源产业的新质生产力.这一转型将促进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能源支持.

    绿色低碳"源网荷储"互补新型能源体系新质生产力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的能源安全法治建设

    魏志雄
    36-42页
    查看更多>>摘要:能源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关系国计民生,关系人类生存发展,并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加快构建完善的国家能源安全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能源安全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观之,能源领域的安全法治建设仍然是初步的,在法治理念、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实践、国际合作等方面存在不小差距.建立现代化的能源安全法治体系,必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树立先进的法治理念,着力健全完善国内能源安全法律规范体系、能源安全法治实施体系和能源安全国际合作法律体系,构筑好能源领域总体安全防线.

    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能源安全法治体系

    以人民为中心:生态城市空间建构的价值选择与实践路径

    康晗
    43-50页
    查看更多>>摘要:全球现代化进程中,生态城市空间利益分配冲突集中表现为各利益主体对有限空间资源侵占和争夺,引致公共空间私有化,城市空间均质化,自然空间资本化,社会空间等级化,造成生态城市空间权益受损.导致这一冲突根源是有限空间资源与需求增长的多样性间矛盾,背后是资本诱导、权力胁迫以及政治谋划.生态城市空间以保护生态城市空间权利、尊重城市人民权利平等、维护城市生态权益为价值诉求.建构以人民满意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人民利益诉求为根本的社会组织,人民需求为导向的核心内容,人民协同参与为抓手的实施路径,推进生态城市高质量发展,是提升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命题的应有之义,鲜明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生态城市建构理念的价值关怀与实践品质.

    以人民为中心生态城市空间建构

    版权许可声明

    50页

    基于云模型的抽水蓄能电站技术人才技术进步程度评价研究

    余顺坤刘佳音
    51-62页
    查看更多>>摘要:抽水蓄能电站具有明显的灵活储能、电力调节优势,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抽水蓄能电站持续稳定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持续的技术人才支撑.本文在对抽水蓄能电站技术人才相关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立足组织需求,融合"知识、能力和实绩"全方位构建了技术人才技术进步程度评价指标体系;为有效减少主客观赋权中的片面性,综合运用G1-CRITIC法和博弈论思想,提出了进步程度评价指标的主客观权重和最优综合权重;利用云评价模型对指标体系进行评估与分析,验证了此评价指标体系能较好衡量技术人才的技术进步程度,指标权重分配合理.

    技术人才G1-CRITIC法云模型技术进步程度

    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的绿电、绿证协同发展及政策建议

    张洪
    63-74页
    查看更多>>摘要:双碳目标下,绿电、绿证对于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新型电力系统至关重要.当前中国处于绿电、绿证市场建设初期,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与其他市场衔接性差等问题,绿电、绿证在促进新能源发展方面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为此,本文围绕新型电力系统下绿电、绿证的基本内涵、市场机制和政策建议.首先,分析了绿电、绿证的内涵及意义,总结了国内外典型绿电和绿证市场的建设机制与发展现状;其次,考虑绿电、绿证市场与电力市场、碳市场的耦合,梳理了多市场间的交互影响机理;最后,针对我国绿电、绿证市场建设面临的难题,提出了面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的绿电、绿证市场发展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绿电、绿证交易机制提供参考.

    绿电绿证新型电力系统市场机制

    侵权责任视角下的气候变化私益诉讼:在能动与谦抑之间

    李佩霖
    75-83页
    查看更多>>摘要:从侵权责任视角来看,气候变化私益诉讼难以符合损害概念与因果关系概念的要求.但在域外司法实践中气候变化私益诉讼已有被受理的先例,且案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这一理论与实践的出入背后,是围绕气候变化问题的司法谦抑与社会需求相互冲突的体现.平衡司法职能与社会效果,温和的司法能动主义应当是气候变化私益诉讼的路径追求.具体而言,可设立气候变化损害赔偿基金这一财团法人,将从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到个人所遭受的不利益之间较长的传递链拆分为两段,通过公法手段确立温室气体排放者向基金缴纳赔偿金的义务,气候变化私益诉讼则成为了个人与基金财团法人之间的诉讼,以此化解气候变化私益诉讼所面临的损害概念与因果关系概念的理论困境.

    气候变化"双碳"诉讼损害赔偿基金司法能动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