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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王佃启

双月刊

1008-2603

hdlb@ncepu.edu.cn;hdlb@chinajournal.net.cn

010-61772721(编辑部)010-61772216(主编)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CHSSCD
查看更多>>《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华北电力大学主办的社科类综合性学术期刊。1995年7月创刊于北京。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3956/C,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008—2603。《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国际16开本,双月刊,每期正文144页,定价8元,逢双月20日出刊。《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主要栏目有:“电力经济研究”、“能源资源环境问题研究”、“经济与管理”、“法律与政治”、“语言文学研究”、“教育理论与实践”等。创刊以来,本刊以上乘的编校质量、突出的学术品格受到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好评。本刊是、“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CEPS中文电子期刊服务”、“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书生数据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和来源期刊。近年来曾获得“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北京市高校社科学报一等奖”,“北京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名刊”,第一、二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全国理工农医院校社会科学学报优秀期刊”等荣誉称号。本刊栏目“电力经济研究”被评为“北京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报优秀栏目”,主编王佃启获得“全国高校社科学报事业突出贡献奖”、“北京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报优秀主编”、“全国理工农医院校社会科学学报优秀主编”称号。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马克思恩格斯的性别视域与唯物史观关系再认识

    罗晓东
    1-9页
    查看更多>>摘要:马克思恩格斯的性别视域是审思唯物史观作为方法的可能性和充分性、科学性和现实性的重要判断标准,是其实现自我反思的基本尺度.同时,对马克思恩格斯性别视域和唯物史观的理论关系探索还是对人类普遍解放的历史任务与衡量标准的根本认识,是对生产力解放以及社会制度变革的直接制约条件的基础认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为此,回应国内外学界的解释不详论、经济决定论和经验不足论的片段化误读,重新揭示和发掘马克思恩格斯性别视域的"四要素""三传统",即自然选择、人口规模、生产技术以及资源占有的能动演绎和财产继承、劳动分工以及意识形态的结构固化,是认识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丰富层次、系统论述和严密论证并指向当代实践的必然选择.

    马克思恩格斯性别视域唯物史观"四要素""三传统"

    作为理论认同和指导实践行动的思想武器——葛兰西文化领导权理论的再度考察

    酒海明
    10-18页
    查看更多>>摘要:"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这是马克思在探索理论武器具有物质力量的经典论断.这一论断凸显出无产阶级群众产生理论认同的现实意义,其中的核心是抓住"人本身".这里的"人"就可以理解为广大的无产阶级群众,在此理论认同的基础上能够体现出无产阶级在文化层面的领导权.葛兰西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为思想认同的前提,在都灵时期的政治活动中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总结历史经验,为之后建构文化领导权理论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20世纪初欧洲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一直笼罩着失败的阴霾,其中隐含着文化领导权的争夺问题.争夺文化领导权就是获得无产阶级群众的认同,而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为此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引,为如何获得群众的"赞同"及其行动实践提供了理论认同的依据且关涉未来.从葛兰西对文化领导权所做的历史剖析中获取思想资源,能够为我们当今建构文化领导权提供理论参考,具有一定的理论启示和实践价值.

    葛兰西文化领导权理论认同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历史哲学逻辑

    李国屏
    19-26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民监督和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奋斗探索出来的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其中蕴涵深刻的历史哲学意义.以历史哲学的视角分析,"两个答案"蕴含的哲学思考超越了中西方传统的循环史观,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唯物史观进步性、革命性、现实性的正确把握.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两个答案"有助于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有助于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注入不竭动力,有助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最高价值追求.归根结底,"两个答案"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功共同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所探索出的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

    跳出历史周期率"两个答案"中国式现代化唯物史观

    我国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法治路径研究

    李智卓
    27-37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实践状况表明,用法治路径实现二者的协同控制必要且可行.在探索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法治化的过程中,我国取得了较好成果,但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法律体系仍不健全,法律制度供给不足且存在矛盾.同时,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法治路径方向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其法治落实也并不充分.因此,我国应继续健全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法律体系,进一步明确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法治化方向,着力强化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法治落实.

    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法治路径

    碳排放交易和绿证交易制度政策模拟研究——基于动态CGE模型

    曾鸣贺薪颖
    38-50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未来碳排放交易和绿证交易逐步推行的背景下,模拟研究碳排放交易和绿证交易政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引入"能源-政策"模块将政策的成本收益嵌入一般均衡模型,构建了我国能源市场可计算动态一般均衡模型,对碳排放交易和绿证交易制度的作用影响进行模拟仿真.研究结果表明,不同的碳减排目标对宏观经济和产业产出的影响不同.在宏观经济方面,严格的碳减排政策可能对经济产生一定负面影响,造成碳价提升;在产业产出方面,碳减排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中间部门产业结构,对石油、化工、钢铁等碳排放量较高的产业发展起到抑制作用.基于能源要素的替代效应,新能源产业的产出得到提升,进而实现产业和能源结构的优化.

    CGE模型碳排放交易绿证交易政策模拟

    版权许可声明

    50页

    新型电力系统下抽水蓄能电站高质量发展探究

    李泓泽李栩萌
    51-59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势在必行.新型电力系统中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对灵活性资源有了更高要求.抽水蓄能电站作为技术成熟的储能电站,在解决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负荷波动方面发挥重要价值,能够同时应对源荷双侧的挑战.然而,抽水蓄能电站成本回收机制的不清晰对其发展模式造成阻碍,本文依据抽水蓄能电站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价值属性,对抽水蓄能电站成本回收机制提出建议,推动我国抽水蓄能产业可持续发展,满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

    新型电力系统抽水蓄能电站成本回收机制容量电价

    基于改进ZSG-DEA的中国省级风光电力消纳配额分配

    刘达蒋岩
    60-70页
    查看更多>>摘要:科学合理的风光电力消纳配额分配是中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成功实施的关键.本文旨在提出一种兼顾公平和效率的风光电力消纳配额分配方案,以期促进风光发电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均衡发展.首先,测算中国在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比约束下的风光电力消纳总量;其次,构建基于改进零和数据包络分析(Zero Sum Gain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ZSG-DEA)的风光电力配额分配模型,实现省级风光电力消纳配额的分配;最后,采用基尼系数评估分配方案的公平性.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2025年需要消纳风光电力16473-16759亿千瓦时,才能完成非化石能源占比20%的目标;(2)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分配原则下,东南沿海地区需要消纳更多的风光电力;(3)分配实现DEA有效,且基尼系数为0.2312,达到比较公平的水平.本研究为中国政策制定者科学合理设置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提供参考依据,为成功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提供保障.

    风光电力消纳配额分配改进ZSG-DEA公平效率

    系统论下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及完善路径——基于法律与金融系统的良性互动

    田宇申
    71-79页
    查看更多>>摘要:传统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预设金融消费者天然弱势地位,依公平理念和强行政干预调节主体间的利益失衡,多存在僵化片面之局限.法律与金融作为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存在内在的封闭独立性,亦存在外部沟通可行性,依系统论可通过符码化和纲要化形成法律系统与金融系统的耦合,构建从"弱势消费者"到"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体系并对政府干预进行动态重塑.对此,金融消费者保护应坚持从"全面保护"到"适度保护"的理念转化,以权利为导向,细化金融机构义务履行规则,尤应注重互联网金融规则的特殊设计.

    金融消费者保护系统论法律系统金融系统利益相关者

    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定性与私法适用

    王才伟
    80-89页
    查看更多>>摘要: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推动了数字货币的出现,并使其具有不同于其他"币"的特殊性,由此也带来了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定性与法律适用的争议.与哈耶克的"货币非国家化理论"相比,"货币的国家理论"更适合我国国情.因此,应尽快推动立法承认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并进一步明确其为一种特殊的物,受物权法相关规则规范.然而,具体私法规则之适用,仍需结合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特殊性灵活调整:法定数字货币的物权变动应以交付私钥为要件;"占有即所有"规则不适用于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善意取得应采更为缓和的构成要件.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定性私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