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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萧伯符

双月刊

1673-2391

027-83421366 83421235

430034

汉口解放大道86号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查看更多>>《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系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大数据侦查中的辩护困境及其应对

    付静宇
    115-128页
    查看更多>>摘要:大数据侦查的广泛应用令控辩关系呈现出对抗性有余、协作性不足的特殊性,必须依靠有效辩护理念改善控辩失衡的侦查格局,寻求控辩双方的实质性对抗.然而,大数据侦查中律师辩护面临诉讼权利保障不足和辩护流于形式的现实困境,使得律师有效辩护的空间不断被压缩.这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大数据侦查与无罪推定原则、控辩平等原则以及因果性证明逻辑的矛盾.为调和这一冲突,提升辩护效果,有必要从辩护理念、权利保障以及技术反思等三方面着手,在"数字无罪"理念指导下完善并加强对辩护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的保障,在技术反思的基础上明确大数据技术对侦查机关的辅助作用,并推进智能技术与刑事辩护的有机融合,实现控辩关系向平等对抗的理想状态转变.

    大数据侦查有效辩护控辩平等调查取证权

    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规范属性

    周详黄英
    129-143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于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之规范属性的理解,存在拟制规范说、独立规范说以及推定规范说之争.其中,拟制规范说与独立规范说存在诸多理论弊病与缺陷,是不周全的理论解读.应当认为,《刑法》第236条之一并非拟制的"强奸"规定,也不规制照护关系人间的自愿性行为,其只是为了降低照护领域性侵犯罪证明标准所作的法律推定.检方仅需证明该成年男性与14-16周岁未成年女性为照护关系以及二者发生了性关系的事实,法院便能据此推定隐性强制的存在,认为该性关系的发生违背了未成年女性的意志,从而肯定本罪的成立.为实现防控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者之间的协调,立法为本罪设置了适当的刑罚.基于本罪之推定规范的属性,若照护人能证明性关系的发生确系未成年女性自愿,应对其作无罪处理.

    照护关系性自决权性同意能力拟制规范推定规范

    收买被拐卖妇女行为的不法及其对罪刑的指引

    孙晶晶
    144-152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当前立法、司法实务对待拐卖与收买妇女犯罪的态度可以概括为"重拐卖轻收买".立法为收买犯罪设置了与拐卖悬殊的法定刑,给司法、执法划定了框架、奠定了基调.司法、执法当然要用足、用好刑法,但前提应当是立法准确、充分评估收买犯罪的不法.收买妇女与拐卖妇女相同的不法是,买卖行为都侵犯了妇女作为平等主体的人格尊严,违反了禁止将妇女当作商品予以买卖的行为规范.这一相同的不法对收买妇女犯罪的意义是,收买行为本身就有充分且独立于后续犯罪的不法,被害妇女的同意不能阻却买卖行为的不法等;对收买妇女犯罪法定刑的意义在于,既然买卖妇女的不法与一般预防必要性相同,买卖就应当同罚,而不能基于"刚需"、期待可能性较低等理由继续维持买卖悬殊、收买犯罪畸轻的法定刑.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行为的不法买卖同罚

    著作权侵权之精神损害赔偿探讨

    刘蜜林颖
    153-160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品体现作者的思想和人格,故著作权包含了著作人格权.而根据侵权法基本原理,侵犯人格权,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诉请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一是侵犯作者人格权,导致其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损害的,后果严重时,法院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以保护作者的人格权.二是行为人"故意"或"屡次"侵犯同一作者的著作财产权时,法院也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以惩罚侵权人,威慑其下次再犯.三是毁损作品之载体(孤稿),导致作品无法再现的,侵犯发表权的,法院也应该判处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作者受损的心灵.

    著作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故意作品载体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征稿启事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编辑部
    封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