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李秀清

双月刊

1008-4622

journal@ecupl.edu.cn

021-62071670

200042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 Law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是以法学为主,其他学科为辅的综合性学术刊物。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数字贸易中的隐私权保护

    李姝卉
    135-146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贸易发展与隐私权保护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数字时代隐私权保护机制的创新和发展,对建立可信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贸易效率和质量、扩大贸易自由范围等,均有较大促进作用.我国TikTok等数字产品和服务,常被域外政府以隐私权保护等机制存在不足为由加以非难;中国在隐私权保护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不强,也因此受到部分国家的不公平对待.面对国际数字治理和数字贸易竞争日益加强的态势,针对未来数字贸易的隐私权保护立法,我国应以兼收并蓄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数字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权保护水平与竞争能力,积极推动隐私权保护、公平、安全的国际贸易规则的完善;同时,应推进数字领域软法与行业规则的完善,扩大相关规则适用的范围,进而充分实践、积极提炼隐私权保护的制度创新经验,构筑全球数字贸易中的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提升中国隐私权保护立法的国际影响力,促进数字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隐私权保护数字贸易市场竞争数字经济数字治理

    再论清代"杀尊亲属"案件的裁断

    张一民
    147-161页
    查看更多>>摘要:清代对"杀尊亲属"案件的裁断在前代的立法留白处做了进一步的补充与明确.实体性问题的司法裁判方面,清代对杀尊亲属案的常规处置依然不出服制命案从重而论的"重辟"原则,但不一概而论,在情节认定方面不乏细究;具体到行为人及其家族等不同主体的救济上,或增设或善用夹签、留养承嗣等特殊程序,且有意识地限定行为主体、犯罪情节、犯罪动机等适用要素,不论是实体裁断抑或程序救济,清代"杀尊亲属"案件的裁断都努力做到审慎适用与适时纠偏.当然,任何制度建构与施行都并非尽善尽美,始终隐现于清代"杀尊亲属"案件的司法裁断背后的尊卑身份参差与个体权利不平等诸深层次问题,并未在清代司法裁断过程中得以完全纠正,而是化作了晚清修律甚至整个社会近代变革的引子.

    清代杀尊亲属裁断情节认定救济

    教义学弥合视角下的公平责任条款

    冯德淦
    162-175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法典》第1186条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修正为"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对此,解释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早期公平责任条款主要适用于欠缺责任能力致害案件,后来又被当作软化侵权构成要件的工具,其存在有一定的必要.即便是再完备的法典,囿于规范科学的自身局限性,在解释适用时仍然会存在许多需要填补的法律漏洞,公平责任条款恰恰可以起到这一作用.实践中存在对公平责任条款的误用,不恰当地使公平责任泛化,解释论对此应保持谨慎,避免向一般条款逃逸.现阶段公平责任条款应当在限制适用的前提下作为漏洞填补条款,具体适用于过错不明和无过错的案件、事实因果关系不明的案件、法律因果关系不明的案件.

    公平责任过错不明没有过错事实因果关系法律因果关系

    行政协议解除权的竞合与处置

    郑志行
    176-192页
    查看更多>>摘要:行政机关在解除行政协议时可能发生行政优益权和参照民事法律规范解除权的竞合.经过对司法实践的梳理,可以发现行政优益权与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的根本违约、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解除权都存在竞合的情形.为了应对解除权竞合,可以综合运用"解除权与合同严守原则之间的关系""解除权行使的赔偿/补偿责任"以及"行政协议解除权的行使效率"标准,从法律逻辑与功能主义的视角进行处置.在竞合情形下,根本违约、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解除权,更能凸显合同严守原则,对解除权行使后的赔偿责任和免责事由的配置更为合理,且能够在保障缔约相对人权利的基础上确保解除协议的效率,应当被优先适用,行政优益权应当后位适用,且需限制适用范围.

    行政协议解除行政优益权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