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摘要: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人类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之一,其碳排放量逐渐受到关注,以贵阳市4座下沉式再生水厂为例,核算其碳排放强度和影响因素.4座再生水厂均为倒置A2/O(厌氧段-缺氧段-好氧段)脱氮除磷处理工艺.将再生水厂运行阶段碳排放分为直接碳排放[主要包括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直接排放]和间接碳排放(能耗碳排放及物耗碳排放).根据混合的碳排放系数,核算出2022年碳排放强度为0.579~0.781 kg CO2/m3,碳排放贡献变化顺序为能耗(62%~69%)>去除TN产N2O(15%~23%)>物耗(12%~16%)>去除COD产CH4(2%~3%).影响再生水厂碳排放的因素包括处理规模、实际污水处理量、进出水水质、能源消耗类型、运行工况等,因此,管理人员应对污水处理厂实行精细化管理,根据进水水质水量调整污水处理厂大功率耗电设备的使用及药剂的投加,推动污水处理厂节水节能和碳减排协同的低碳管理.
查看更多>>摘要:在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目标下,不同LID设施组合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不相同.为获得小区LID设施的低碳组合布置方案,将LID设施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和径流总量控制量的比值定义为径流总量控制量碳排放强度,构建了 LID设施组合优化布置模型,以甘肃省天水市某居住区为研究对象,对单一 LID设施的碳排放强度进行研究,并采用响应面法优化了小区LID设施组合方案.单一 LID设施研究表明:绿色屋顶的碳排放强度最小,为-0.85~-3.38 kgCO2/m3,透水铺装的最大,为0.26~0.77 kg CO2/m3.组合方案的优化结果表明:绿色屋顶占屋面面积54.93%、透水铺装占路面面积66.90%、雨水花园占绿地面积36.30%时,小区LID设施碳排放强度最小,为-1.58 kg CO2/m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91.85%.从低碳建设的角度出发,应优先布置最大面积比例的绿色屋顶,在年径流总量控制量达不到要求时,再优先考虑增加适当面积的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最后考虑.研究成果为低影响开发设施的低碳布置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
查看更多>>摘要:基于上海某典型深度处理给水厂2020-2023年间每月监测和运行管理数据,采用排放因子法对水厂碳排放进行系统的碳核算,揭示了给水厂的碳排放组成和变化趋势.结果表明:从2020到2023年,水厂取供水量逐年上升,碳排放总量逐年增加,年均碳排放总量为14972.84 t CO2-eq,碳排放强度为0.2240 kg CO2-eq/m3.从组成上看,取水泵房、常规处理和药剂使用3个环节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分别占比29.02%、36.69%和17.40%.从变化上看,电力碳排放强度在全年相对稳定,药剂碳排放强度在全年呈显著的季节性波动,碳排放强度高峰主要出现在第1季度和第3季度.结合气候、水质指标对碳排放强度进行回归分析和相对重要性分析,回归模型对电力和混凝剂碳排放强度的变化差异解释性较好,其中原水量是影响电力碳排放强度的显著因素,混凝剂碳排放强度受原水量和水温的显著影响.给水厂可以结合碳排放关键节点的组成和月度变化特征,制定相应的节能减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