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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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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莉艳

旬刊

1673-29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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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导刊/Journal Economic Research GuideCHSSCDCSTP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浅析电子商务平台反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崔雯婧
    133-136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及"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突破了传统消费习惯与模式的时间限制与地域限制,依据互联网而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产业占据了人们日常消费的首要位置。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互联网时代重要的交易渠道,其所拥有的市场前景无法估量。在新的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法律对于电子商务产业中更为复杂的竞争关系,和在这种关系下产生的矛盾与问题进行规制,以及对权利的救济都显得尤为迫切,如何更好地解决当下电商平台中所出现的典型问题,怎样更加有效地调整网络市场中竞争关系都是需要深入探讨和了解的话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当下竞争法对于电商平台规制现状的思考,切实理解法律规制对于规范电商产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性与新背景下的可行性。

    电子商务平台反竞争行为法律规制举证责任

    消费者维权行为和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高洁
    137-140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若是过度维权,则很容易被评价为带有威胁、恐吓性质的敲诈勒索。敲诈勒索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简单的罪状形式,导致实践中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对此,理论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主要包括,客观上主张权利手段是否存在威胁、恐吓、轻微暴力的行为,主观上以请求权是否存在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消费者的索赔数额是否合法、合理等方面。综合这些因素,在分析时还要考虑相对方是否存在财产损失,这对区分过度维权和敲诈勒索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者维权行为敲诈勒索权利保护

    保险法视域下不可抗辩条款研究

    李宏阳
    141-144页
    查看更多>>摘要: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各行各业欣欣向荣,保险业便是其中之一。在保险业务增多的同时,保险赔付纠纷的发案率也随之增长。由于当时保险业通行严格一致原则,使得很多保险人特别是寿险保险人滥用保险合同的抗辩权来解除合同,甚至一度被戏称为"了不起的拒付人",行业面临信任危机。为缓和矛盾,当时的一些保险人便在合同中插入了不可抗辩条款作为约定条款,这便是不可抗辩条款的雏形。我国现行《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也为此规定了,保险人主观事由出现之日起的三十日,客观事由发生之日起的两年内的抗辩期间,期间经过,便产生不可抗辩的效果,应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之责任。该条款自公布实施至今其合理性及可实施性仍是学术上争论的焦点。在《民法典》《保险法》视野下对不可抗辩条款进行研究、探讨与改进,为日后有关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与修改提供参考。

    不可抗辩条款抗辩权告知义务保险人

    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发展路径探析

    孙惠敏
    145-148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源自公司法第182条及司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其中将司法解散的事由定义为"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增加了司法适用的困难。同时,由国家机关运用强制力解散人合公司势必打破公司自治性、违背部分股东的意志,其正当性在于在人合失灵前提下解决封闭公司资本多数决与股权结构的矛盾,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对典型司法案例及域外制度的分析,提出司法解散制度的两点改良路径。其一是确立起以公司职能机构运行困境的人合性障碍为主、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为辅的适用标准;其二是建立包括股权回购及股权让与在内的司法解散替代救济机制,以提高司法解散制度在实践中适用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司法解散人合性股权回购

    涉外法律谈判问题研究

    董方新
    149-152页
    查看更多>>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运用国际法律规则和国际惯例就涉外事务进行协商谈判成为我国解决国际矛盾纠纷、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涉外法律谈判在我国的建设发展存在明显不足。因此,在对涉外法律谈判的内涵、特征要求和主要应用领域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分析归纳出当前我国涉外法律谈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制度顶层设计缺失、人才培养机制不成熟、人才资源未有效整合和人才引进力度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创新人才协同培养、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建设涉外法律谈判智库、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和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等建议,为新时代涉外法律谈判事业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涉外法律谈判国际法律规则国际惯例

    债权人对离婚协议财产约定行使撤销权的法律分析

    焦宝莹
    153-156页
    查看更多>>摘要:债权人对债务人诈害债权的行为依法享有撤销权。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约定存在诈害债权的可能。对此应将离婚协议拆分视之。依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规定,债权人可对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部分行使撤销权。分析此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主要依据是债务人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进行了无偿处分。离婚中合理倾向一方的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费安排不属于无偿处分的讨论范围,但以大额利益换取免付抚养费的约定除外。

    离婚协议诈害行为债权人撤销权

    外卖骑手意外伤害险满意程度分析

    赵雪莹
    157-160页
    查看更多>>摘要: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一直吸引着大众的目光,而意外伤害险作为由外卖平台与保险机构合作推出的保险项目,其是否具备应有的保障功能对外卖骑手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为了解外卖骑手群体对意外伤害险保障功能的满意程度,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外卖骑手群体对意外伤害险的评价,并以此为基础来分析影响外卖骑手满意程度的各种因素,并为平台完善意外伤害险提供合理性建议。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外卖骑手意外伤害险

    黑龙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经济研究导刊》编辑部征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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