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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理论探索
理论探索

潘峰

双月刊

1004-4175

llts@263.net

0351-7985585

030006

太原市学府街96号

理论探索/Journal Theoretical ExplorationCSSCICHSSCD北大核心
查看更多>>本刊坚持办刊宗旨和特色,注重对深层理论性问题和重大实际问题的研究,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和前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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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创新——从"乡政村治"转向"乡村共治"

    龙丽波李梁
    85-91页
    查看更多>>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在不断适应不同时期基层政权运行特征和农村社区治理变化的过程中,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实现了从"乡政村治"向"乡村共治"模式的转变,农村社区治理呈现出"参与共建""多元共治""开放共享"的表现形态.在"乡村共治"模式下,新时代深化农村社区治理,需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领导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能力,以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提升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治理水平,以公共精神的培育增强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情感归属,以民主协商整合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公共利益,真正实现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全面提升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治理效能.

    农村社区治理模式"乡政村治""乡村共治"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

    适应先进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的重点调整方向

    张杰
    92-100页
    查看更多>>摘要:培育和壮大当前中国新质生产力的重点方向,不能仅仅聚焦在先进生产力的布局层面,还要体现在对生产关系的调整以及背后所蕴含的各种深层次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变革方面.当前,我国创新要素价值在国民收入分配机制中未得到充分彰显,创新要素转移和集聚遭遇各种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有效构建起全面支撑创新链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与自主创新兼容的产业政策体系尚不够健全,与创新相匹配的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只有从新型生产关系调整和改革的角度,构建新型要素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构造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合理关系及功能边界,全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主动发展新型产业政策体系,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探索打破和解放束缚阻碍先进生产力培育、形成和强化的各种突出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及利益藩篱,方可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先进生产力新型生产关系重点调整方向

    以小农户再组织化治理重塑农业农村现代化

    李怀
    101-107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下,通过立足小农户本位基础,走出一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内源发展道路,始终是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议题.在"赋权—嵌入—引领"的内源性发展框架之下,基于实践考察得出,小农户再组织化治理助推农业农村新内源发展的现实困境在于:产权治理下的所有权弱化导致"赋权不足",关系治理下的不可持续导致"嵌入不足",合约治理下的地位不平等导致"引领不足".有鉴于此,为契合小农户再组织化治理助推农业农村新内源发展的应然状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路径优化:集体统摄下的土地产权整合与内源发展,国家主导下的关系嵌入与外源发展,小农户本位下的市场对接与新内源发展.

    小农户再组织化治理农业农村现代化"赋权—嵌入—引领"新内源发展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实践进路

    费艳颖张栩凡
    108-114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仅是科技创新的领航者,更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支柱.系统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应着力改革束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聚焦关键主体采取差异化措施.通过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协同创新、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蝶变和提高以开放创新为导向的国际合作水平,发挥国家实验室的引领作用;通过构建突破性创新能力培育体系、完善矩阵式科技攻关网络和探索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建制化组织作用;通过建立特色学科群优势、完善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和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发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推动科技领军企业规模从"大"向"强"转变、加快科技领军企业数量从"点"向"群"转变和激励科技领军企业创新从"量"向"质"转变,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出卷人""答卷人""阅卷人"作用.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科技创新

    人工智能时代立法价值认知模式的建构

    任瑞兴
    115-121页
    查看更多>>摘要:立法价值认知模式是由立法的价值根据、价值主体和价值要素所构成的关于立法价值认知的整体框架,事关法治的价值选择.检视当前立法的价值认知模式问题,建构人工智能时代的立法价值认知模式,已经刻不容缓.具体而言,科学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关系构成人工智能时代立法价值根据之根本问题,这两种理性需要实现由失衡到平衡状态的有效协调;人工智能引发的立法价值主体上的争议,存在着认知主体与价值主体混淆的误区,需要适当区分这两种主体并调整其关系,从而明晰人的立法价值主体地位;在人工智能时代立法的价值要素位阶上,需要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理性看待安全与其他价值要素之间的关系,动态调整立法的价值要素位阶.

    人工智能立法价值认知价值根据价值主体

    诉源治理视域下民事强制调解模式选择及其制度保障

    王阁
    122-128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诉源治理"成为国家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民事强制调解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其制度理性得以归位,另一方面诉中民事强制调解的核心地位受到冲击,诉前民事强制调解的范围有待扩张.我国当前的民事强制调解模式选择能够回应"诉源治理"理念的要求,但需辅以相应的制度保障.其中,诉前民事强制调解应在坚持"非法官主持的绝对适用型"模式选择的同时,借助对先行调解制度的改造,实现诉前民事强制调解在基本程序法层面的确立,并同步完善司法确认制度、委派调解机制;诉中民事强制调解则应在坚持"法官主持的绝对适用型"模式选择的同时,积极适用委托调解方式.与此同时,有必要通过先行调解制度的改造、特邀调解制度的运用和司法确认制度的完善,提供相应制度保障.

    诉源治理民事强制调解模式诉前民事强制调解诉中民事强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