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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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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百杰

季刊

1009-1416

kkyycc@163.com

024-86272556

110161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Liaoning Administrators College of Police and JusticeCHSSCD
查看更多>>本刊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方针,遵循繁荣公安司法理论,交流公安司法工作经验,以为公安司法教学和实践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提高。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法律问题研究

    浦纯钰孔潇潇
    86-92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指定情形、管辖法院、申请主体范围及指定原则,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遗产管理人的指定范围仅限于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村委会及民政部门四种主体,不同法院对"有利于遗产管理"这一原则的判定标准不一,民政部门及村委会在担任遗产管理人时存在缺乏规范文件指引和专业知识欠缺等情形.为此,建议扩大遗产管理人的指定范围,细化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原则,对民政部门、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的应当出台相应的操作指引,以进一步发挥遗产管理人的功能和作用.

    遗产管理人申请主体判定标准操作指引

    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的角色定位研究

    梁春艳佘艳
    93-104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检察机关基于其特殊的功能定位,既可以以原告身份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作为赔偿权利人的行政机关索赔;也可以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发挥其他主体不具备的职能优势.当前,由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与法律监督的适用边界缺乏明确具体的规范依据,导致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角色困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方式.从协商行政理论出发,作为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只有在行政机关穷尽行政手段索赔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检察机关亦可适时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以诉讼方式对赔偿权利人依法履职进行监督.结合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现状,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依据和路径进行细化考量,可以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