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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李景隆

季刊

1674-9227

qhmyxb@163.com

0971-8804652

810007

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Qinghai Nationalities Institute (Social Sciences)CSSCICHSSCD北大核心
查看更多>>本刊突出文化人类学与民族学特色,注重对青藏高原各民族的研究,并努力反映院内各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弘扬学术精神,繁荣学术研究,突出学术精品为目标,为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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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年代

    双重股东派生诉讼的理据重述

    李建伟段程旭
    171-184页
    查看更多>>摘要:保护少数股东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任务之一,以单一制公司为规制对象的传统公司法上,股东派生诉讼是少数股东对抗多数股东压制、防止管理层专断的有力武器.但现实是,企业集团复杂的控制关系和层级结构超出了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制范围,母公司少数股东频现因子公司受损而遭受损害却无法救济的窘境.在此背景下,引入双重派生诉讼以补缺公司法,已成为优先选项.双重派生诉讼的制度理据向有争议,需要系统的理论反思,以拓宽现有规范的理论视域,挖掘其制度潜力.具体可以从股东权缩减与股东权穿越的双重视角证立双重派生诉讼的必要性、正当性,借此强化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理论体系.

    双重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理据股东权缩减股东权穿越优化营商环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婚时的股权分割问题研究

    王刚姜全祥
    185-195页
    查看更多>>摘要:隐名股东说、股权利益分离说在应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婚而导致的股权分割问题之时均将股权视为可分之利益或者基于隐性身份可予以直接让渡;而司法裁判实务中虽注重股权的人身性,但直接分割方案的采纳却最终实现了与理论界策略的殊途同归.股权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自应成为包含人身性和财产性的不可分割之整体.涉及股权于离婚之时可划分的财产利益应包含三个部分: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购买股权的价款、股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以及未来一定年限内可产生的预期性财产收益.股权的资本性决定了其自身的增值性,而实际致使双方争议的利益焦点为第三部分的"可预期性财产收益";作为财产性争议所依托的人身性可明确为夫妻仅一方为公司之股东.基于此,在划分可预期性财产收益之时,首先应尊重夫妻之间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协商在公司存续期间于未来一定年限内按比例分配股权所得收益;双方协商不成之时,由人民法院参考相关因素判决股权收益于未来一定年限之内的具体分配期间及比例.

    隐名股东说股权利益分离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可预期性财产收益

    征稿启事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