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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企业经济
企业经济

李小玉

月刊

1006-5024

qyjj@qyjj.cn

0791-88596331;88592843;88592221

330077

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

企业经济/Journal Enterprise Economy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是1980年全国首创的经济类综合性月刊,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经济类核心期刊。创刊20余年来,以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独特的刊物风格,赢得了广大读者。本刊重点传送热点经济新闻,指示热点新闻背景,反映国内外经济最新动态,点评末来经济走势,揭示财富奥秘,阐述行家高见,书写企业家风采,诊断经营得失,钧沉商海史空,引领时尚潮流。强调时事性、理论性、应用性、信息性、可读性并重。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人口老龄化、工业机器人与产业雁阵效应

    马菁赵娟杨梦洁
    113-123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国际分工重构和"人口红利"的消失,利用工业智能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成为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基于IFR机器人数据与WIOD投入产出表,考察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工业机器人如何影响产业雁阵效应.研究发现:人口老龄化显著加剧了产业转移,工业机器人则能够显著延缓产业转移;国家经济越强劲、人口红利越消退,工业机器人延缓产业转移效果越显著,并且高度自动化在后人口红利时期能够显著延缓产业转移.工业机器人通过劳动结构和劳动收入影响产业转移,人口老龄化则对"雁头"和"雁尾"产业影响差异较大.因此,要合理把握工业机器人的推广和应用,加大人力资本投入以深化人口红利,分类推进产业分工转移和转型升级.

    人口老龄化工业机器人产业雁阵效应GAM模型

    碳信息披露质量、政府补助与绿色技术创新

    雷芳马智胜邱卫林
    124-1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双碳"目标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强化企业碳信息披露有利于推动企业绿色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本文基于 2012-2022 年深沪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面板数据,利用中介效应模型计量检验了碳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以及政府补助的中介效应,分析了内部监督的调节作用,并就不同企业规模及性质的碳信息披露质量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水平进行异质性分析.研究结果显示:碳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有正向促进作用,且政府补助在其中具有中介效应.良好的内部监督机制能够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内部监督程度越高,中介效应越强.异质性分析发现,国有企业的碳信息披露质量和规模较大的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对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更显著.应制定完善的信息披露政策和规范,提高碳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政府补助政策,助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健全碳信息披露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碳信息披露质量,助力绿色技术创新.

    碳信息披露质量政府补助内部监督绿色技术创新中介效应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光互补项目分析、评价与建议——基于江西农光互补项目的案例研究

    张子勤叶昌荣郭俊陈雁云...
    135-143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共识,探索新能源应用模式成为必然.本文关注江西省实施农光互补项目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对比分析了不同省份农光互补四大模式下的同类项目.结果发现,江西省农光互补项目体现了其在土地综合利用和政策引导上的显著优势.然而,江西省的项目在技术创新、产业融合、环保效益量化以及项目规模和示范效应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文章提出推动规范化农光互补项目发展、激发技术创新、优化投资运营模式、提升农户参与度并完善支持体系等对策,以提升农光互补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与新能源的协同发展,为江西省实现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农光互补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政策研究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程序法建构

    刘文安郭振楠
    144-151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刑事法领域有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须适时总结相关经验并将其转化为法律规范.涉案企业合规的立法化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激励机制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根本之路,就程序建构的基本思路而言,增设涉案企业合规特别程序,将整改经验和制度创新在法律上加以确认和补充;重点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分案处理机制实现涉案企业与直接责任人员的罪责相称,以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相互区分而又功能互补实现诉前分流;做好检法衔接工作,限制适用合规撤回起诉,发挥法院的程序衔接作用,并且畅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两机关各司其职而又有效衔接,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供刑事法治保障.

    涉案企业合规程序建构特别程序附条件不起诉检法衔接

    平台企业数据权力的潜在风险与法律规制

    谢德城涂明辉
    152-160页
    查看更多>>摘要:平台企业数据权力是指平台企业在其运营平台的过程中,基于自身在数据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对数据的获取和处理、算法的设计和选择、平台言行的规则和边界等的掌控能力.数据权力既表现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和配置,又表现为对网络平台规则的制定权.数据权力的基础由两个要素构成:一个是数据资源本身,另一个是对数据资源的处理和控制.数据权力因其可能的权力扩张和滥用风险而影响数据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限制数据的开放和流动等,并成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需要防范的潜在漏洞.为此,需要通过厘清平台企业数据权力的边界、强化对平台企业数据权力的监管、完善规制数据权力的法律法规、以数据权利制衡数据权力等途径对平台企业数据权力进行法律规制,以使数据权力得以规范有序地行使.

    数据权力潜在风险法律规制

    2024年本刊重点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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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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