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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治理/Journal REGIONAL GOVE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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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发展的视角看我国十年伟大变革

    葛慧明
    76-79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党的十八大报告发布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我国发展新阶段,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历史方位和奋斗目标的重大变化期.21世纪的十年,中国共产党共发生过三件大事,出现了重大的变化,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2022年10月,二十大全会对此问题也进行研究,并作了极高度权威性的评价,指出了中国共产党通过这短短的十年时间走到新的位置上,是中国又是一个历史性里程碑.站在二十大政治高度,站在新时代历史维度,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回首新时代十年光辉历程,对新时代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其宝贵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展新时代伟大变革

    分析如何做好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妇幼保健机构职工思政工作

    张庆泉
    80-82,111页
    查看更多>>摘要:妇幼保健机构作为我国公共卫生系统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合肥市全域内妇女及儿童健康管理与保健服务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发展阶段,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如何充分发挥好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作用,严格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从严治党,这就要求我们应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理念觉悟,采取过硬措施,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控下的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与服务工作.

    常态化疫情防控妇幼保健机构想政治工作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野下的网络空间善治

    海文惠
    83-86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将人类带入以网络为基础的公共虚拟空间,网络空间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崭新的话语平台,拓宽了国家治理新场域.加强网络空间善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囿于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体制机制等原因,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依然任重道远.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显示出特有的治理优势和能量,弘扬"枫桥经验",对于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与精细化治理具有示范与引领意义.

    网络空间善治"枫桥经验"社会治理

    基于ERP环境下集团财务管理优化模式探析

    伏立国
    87-90页
    查看更多>>摘要:ERP管理系统不但能够协助企业财务管理人降低繁琐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担.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又有效提升了公司财务的整体质量,从而实现了财务管理的整体质量最大化.企业如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壮大,必然离不开对企业的高效控制.对公司管理的质量提高与效益产生了重要影响.本章将重点剖析财务的优化模型,介绍在ERP环境下财务的优化模型.并针对ERP环境,给出您对财务优化模型的设想,以供参考.

    ERP环境集团财务管理优化模式探析

    大数据背景下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从数据法角度

    王茜
    91-95页
    查看更多>>摘要:经济全球化以后,全世界各国的科学技术迅速发展,随着各项电子产品越来越多地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在日常的交易、出行甚至办理业务方面也越来越依赖电子产品,指纹解锁、刷脸支付等生活方式也早已屡见不鲜.但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在生活变得便利的同时,个人隐私却被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下,虽说人们好像都知道这个事实,但很多时候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也被迫"自愿"地签下暴露自己隐私的协议.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针对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因此需填补这个空白,建立完整的、针对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体系,或通过建立新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保护等措施来加强对这部分权利的保护.

    大数据个人信息隐私保护

    《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研究——以利益衡量为方法

    黄莹
    96-99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创制了绿色原则,系统设置了绿色条款,而绿色原则也成了民法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的适用还存在对绿色原则内涵与价值理解错误、公私利益衡量论证缺乏、未能发挥绿色原则司法裁判功能等问题.利益衡量方法作为一种法律适用方法,从其特点来看在解决绿色原则司法实践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在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中运用利益衡量方法存在一定的阻碍,需结合绿色原则所体现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进行优化,并将利益衡量落实到具体案件中,以使法官在民事诉讼中贯彻落实绿色原则.

    民法典绿色原则民事诉讼利益衡量

    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研究

    任怡霏
    100-103页
    查看更多>>摘要:自检察机关成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以来,其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2018年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单独创设"公益诉讼起诉人"称谓,但仅从表层上看在原本"公益诉讼人"基础上增加"起诉"二字,试图解决检察机关与被告身份悬殊所导致的诉讼两造地位不平等问题,并未从实质上揭示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笔者对学界五种学说加以分析,总结出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角色定位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域外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进行梳理借鉴,提出我国检察机关应当以普通原告身份参与民事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角色定位

    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识别和防范研究

    曹锐
    104-107页
    查看更多>>摘要:受经济下行的影响,融资担保机构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不过陷入经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数量较多,使得这些企业的信用水平下降,再加上融资性担保业务中采用的风险识别技术以及资金监管手段存在一定滞后性,进一步加大了融资性担保业务的风险,融资担保机构面临的经营压力随之提升.文章出于有效防范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的目的,针对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识别中的常见问题展开了探讨,随后对防范各类风险的路径进行了探索,以期参考.

    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

    分析个人信息删除权及其保护路径

    黄千军
    108-111页
    查看更多>>摘要:个人信息删除权是数字时代下一项时新而亟待探讨的人格权益,如何规定删除权之权利义务,我们已经可以在《民法典》1037条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规定中找到答案,然而仍有诸多概念与问题需要探讨和研究,个人信息删除权概念确定、权利义务主体的界定标准、个人信息删除权与被遗忘权之间的区别、个人信息删除权的保护路径等等.本文将着重从以上几个方面与角度浅析个人信息删除权的具体内容,并深入探讨其具体概念与保护路径,为个人信息删除权之实践建言献策.

    个人信息删除权删除权利删除义务被遗忘权保护路径

    商标侵权赔偿制度之惩罚性赔偿适用探析

    何锦
    112-115页
    查看更多>>摘要:2019年将恶意侵犯商标权的"一到三倍赔偿"修改为"一到五倍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对"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但是民法典并未对该惩罚性赔偿的相关条件作进一步说明.在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制度也极少被适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以"商标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恶意""情节严重"作为关键词搜索,分析2015年至今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最终认定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在86139宗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所占比例为0.43%,这是一个极低的比例.本文立足于此,以实证分析法,在"把手案例"平台检索了最高院与各地高院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关于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判决书进行实证分析,综合考量相关因素剖析该制度适用极少之因,希望将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在实处,真正起到维护市场秩序,鼓励公平竞争的作用.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恶意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