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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人民检察
人民检察

徐建波

半月刊

1004-4043

rmjc@jcrb.com.cn

010-68636702 68637509

100040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人民检察/Journal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专业理论刊物。刊登法学研究论文及安全分析,交流业务工作经验。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应勇
    1-10页
    查看更多>>摘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三个善于"既是司法办案的认识论也是方法论,旨在引导检察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公平正义法律监督

    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检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人才支撑

    尹伊君
    11-16页
    查看更多>>摘要:抓好检察人才工作,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遵循人才发展规律,综合实施"凝心聚魂""选育管用""干而论道""强基培苗"等育才用才机制,有效破除人才选拔、使用、竞争、监管、激励等制度中存在的障碍,建立有利于人才任用的选拔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等,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为不断推动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组织保障.

    人才强检检察人才发展规律成长路径

    论法律监督能力的现代化

    张智辉
    17-21页
    查看更多>>摘要: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多方位不断发展的过程,需要整个检察系统、全体检察人员共同不懈努力才能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监督理念的更新是前提和先导,组织领导能力的提升、检察业务能力的提高、高科技手段的应用,既是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监督高质效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检察机关应当在这些方面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以不断提升和拓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综合素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作出新贡献.

    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要义

    刘艳红
    22-25页
    查看更多>>摘要: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牢固支撑、根基所在.检察机关在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当立足法律监督职责,把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通过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能、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面夯实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充分激发检察队伍创新办案的活力,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法律监督能力政治素质业务素能从严治检数字检察

    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和实现进路

    吴宏耀李昊天
    26-30页
    查看更多>>摘要: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底色.在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四个维度中,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石和支撑.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具体分为人的现代化和技术手段的现代化两个基本面向,其中,检察人员的现代化是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数字检察技术的现代化是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的基本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检察人才

    依法从严惩治私募基金犯罪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的解读

    张晓津罗曦赵一璠
    31-36页

    开发售卖手机配件虚增网约车里程数的行为如何定性

    庄永廉钱叶六王志远史笑晓...
    37-42页

    网络与传统犯罪复合型案件问题探讨

    钱叶六
    43-44页

    以业务管理现代化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科学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

    申国军
    45-48页

    恐怖活动犯罪认定的合理边界

    许永强王宏平
    49-53页
    查看更多>>摘要:反恐怖主义法是我国反恐怖领域的一部专门性法律,对于有效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于恐怖活动犯罪的界定,特别是在恐怖活动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衔接方面不够清晰,情节轻微的恐怖活动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之间界限不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部分非暴力涉恐活动入罪圈过大、同类案件不同处理等问题.保持反恐怖主义法与刑法界定恐怖活动犯罪圈的一致性,适当限缩部分恐怖活动抽象危险犯的成立范围,明确反恐怖主义法有关情节轻微的具体情形,形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刑事评价标准,才能更加精准有效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恐怖活动行政违法犯罪圈合理边界轻罪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