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摘要:白谦慎《与古为徒和娟发屋》一书从根本上颠覆了『平民书法』的概念性探究,并将研究视野转向了具体的书法理论问题.然而,他的视野仅局限在所谓『书法经典问题』中,却忽略了作为这一追问之前提的『何为书法』之问.美国学者阿瑟·丹托以在艺术哲学中的『不可分辨性』原则作为一种思想实验方法,提供了思考这一问题的向导.依照『不可分辨性』原则,通过设想出两件《娟娟发屋》与两件《与古为徒》,我们得以将书法艺术的本质定位于『书写成品』在感官层面的形式价值.进一步,通过设想出两个不具备任何形式价值的『书写成品』,我们得以将不具备形式价值却具备艺术品身份的『书写成品』定位于广义上的观念艺术,而非书法艺术.通过对『不可分辨性』原则的运用,我们实现了对书法艺术本质的初步探索,却同时达到了与『不可分辨性』原则蕴含的观念论艺术观相反的结论.『不可分辨性』原则作为一种思辨方法的广泛效力得以彰显,但是,丹托的观念论艺术观也被证明是独断而缺乏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