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摘要: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为形式,人的存在蕴含不同方面,这种存在形态对意义的追寻具有主导性.人不仅思考世界的意义,而且探寻自身"在"世的意义.意义总是相对于人而言,在认知的层面,对象所呈现的物理、化学、生物等规定,与人从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角度考察对象无法相分.人与对象的关系,也关联着价值之维,自然对人的存在所具有的生态意义便体现以上的价值内涵.这种意义并非自发显现,而是最终由人所把握并赋予.意义的不同形式,涉及存在的不同形态.从自然之维看,对象有自在和为人的区分,其意义的变迁表现为由自在的存在转换为人化的存在;在社会领域,存在的意义关乎从无序到有序的进展,后者体现于社会的秩序及人与人的和谐;以人的意识和思想形态为关注之点,问题则关乎不同的观念领域,其中包含特定之"事"的展开.在认知之维,意义侧重于认识和理解世界(知实然);在价值之域,意义则以实现人的理想(求当然)为旨趣.意义的价值内涵,无法离开目的.目的首先与人的行动相关,它规定了行动的指向,使人的行为表现为有意义的活动.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需要关注对话的作用,然而对话固然赋予交往以独特的意义形态,但它更多地表现为言语交流,化意义为现实,以人切实地做事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