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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环境管理
中国环境管理

宋铁栋

双月刊

1674-6252

cem@mep.gov.cn;zghjgl@126.com;hr14000@sohu.com

010-84636357

100029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中国环境管理/Journal Environmental conformity AssessmentCHSSCDCSSCI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环境风险接受度影响因素分析

    施昱琳史清扬刘苗苗毕军...
    93-101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环境风险事故频发.与此同时,公众对于美好环境的需求日益提升,公众与专家和政府之间的风险判断差异是不同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要诱因.为识别公众环境风险接受度的影响因素,本研究基于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了11种环境风险的客观风险水平和公众感知到的风险影响度、场域了解度、政府信任度、社会经济水平等因素对公众风险接受度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社会经济水平、风险影响度、场域了解度、政府信任度均直接影响公众的风险接受度;客观风险水平则通过风险影响度的中介作用间接影响风险接受度.因此,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降低公众风险感知偏差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我国除了通过更严格的风险管控手段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和影响范围外,还需要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生态科普等方式增强公众对风险场域的了解度和对政府的信任度以提升风险接受能力.

    环境风险风险接受度结构方程模型风险管理

    "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研究——基于污染治理和政策管理的双重视角

    朱思瑜于冰
    102-109页
    查看更多>>摘要:全面系统地评估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对于进一步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治理的协同效应、推进全国统一生态环境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污染治理和政策管理的双重视角,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和倾向得分匹配,分别检验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减污和降碳效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三种政策情景下(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以及组合政策)的协同减排效应差异.研究表明,从污染治理视角,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均显著降低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了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从政策协同管理视角,在减少二氧化硫污染方面,组合政策比各类政策的单独实施更为有效;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方面,碳排放权交易比排污权交易和组合政策更为有效.因此,在推进气候变化应对和大气污染治理机制融合的进程中,应有所侧重地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组合使用.

    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减污降碳协同减排

    日本恶臭排放标准体系研究及对中国的借鉴

    任晓灵李海青李剑颖鞠阿莲...
    110-118页
    查看更多>>摘要: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对恶臭防治进行立法的国家,经过50多年的发展,日本形成了以"22种特定恶臭物质"和"臭气指数"为管控指标的恶臭排放标准体系,对产生恶臭企业的厂界、排气筒和外排水进行排放管控.本文着重介绍两类管控指标在三个管控点位排放标准的制定依据和计算方法,这是日本恶臭排放标准体系精细化程度高、基础研究扎实的具体体现,对我国的标准制定和恶臭基础研究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日本以"不引起周边居民反感"的臭气强度范围2.5~3.5作为厂界排放标准限值制定依据,通过对特定恶臭物质/臭气指数与臭气强度的关系研究,制定厂界排放标准范围,并且规定市区町村根据地区自然和社会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日本排气筒排放限值依据厂界限值通过模型计算得到,受地形、天气等因素影响,一厂一标准.臭气指数的外排水标准通过厂界限值计算得到,特定恶臭物质的外排水标准限值通过研究恶臭物质在水和大气中的影响关系得到.我国国标制定了排放标准的下限,各省(区、市)在国标基础上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日本1313个市区町村在国法的范围内制定了地方标准,而我国的恶臭地方标准非常少.我国同时执行8项特定恶臭物质和臭气浓度标准,并规定了厂界和排气筒的排放限值,相较于日本每个排气筒的限值都是经过计算得出,我国需要加强恶臭污染扩散模型基础研究,提高排放标准精细化程度.

    恶臭排放日本臭气指数特定恶臭物质

    区域环境司法协作的实践表征及发展理路探析

    沈秋豪陈真亮
    119-126页
    查看更多>>摘要:环境司法协作是促进区域、流域环境整体性治理的重要保障.但当前相关研究侧重某个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司法协作分析,亟待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长江、黄河等区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实践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规范分析.可以依据协作目的、内容、空间,将多元化的环境司法协作样态分为政策回应型协作与程序便利型协作、纵向协作与横向协作、省(区、市)内协作与跨省协作等.针对规范性、结构性、机制性等困境,区域环境司法协作需要从纵向协作迈向纵横协作结合、从协议型协作迈向立法型协作、从低位阶协作迈向高位阶协作.未来还需要加强区域、流域、陆海统筹下的立法协同,探索"共享法庭"及其配套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纳入与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司法的深度融合,从而对区域环境司法协作进行全面的规范性补强、结构性调适、协同配合机制的建构及数字化司法转型.

    区域环境司法协作实践困境"共享法庭"优化进路

    农业光伏电站综合效益评估研究——以浙江某150兆瓦项目为例

    周金莺金建峰魏宇帆丁倩...
    127-136页
    查看更多>>摘要:农光互补项目具有能源生产和粮食种植的双重价值,开展农业光伏电站的综合效益评估,有助于量化项目的实施效果,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本文构建了农业光伏电站的综合效益评估体系,并结合实地调查,以浙江乐清市某1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例进行了示范研究,分析了电站2018—2021年综合效益的构成和变化,比较了电站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差异,探讨了不同生态系统服务之间的协同与权衡关系.结果表明:①电站每年的经济效益在7534.11万~8417.06万元,电力效益上下波动,农业收益稳步增长;②随着项目的实施,电站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呈现"先减少后增加"的变化,总体增长量为435.31万元,单位面积生态价值从7.16万元/公顷提升至8.52万元/公顷,说明此农光互补模式对生态系统有积极影响;③由于光伏板下杂草区向水稻区的转变,电站的水源涵养和空气净化功能略微降低,土壤保持功能基本不变,而洪水调蓄和固碳释氧功能大幅增长;④光伏板的存在导致电站固碳和释氧功能的下降,而在光伏板下种植水稻改善了这一状况,并使电站的土壤保持和洪水调蓄功能发挥了较大作用;⑤相关性分析表明,电站的水源涵养、洪水调蓄、固碳和释氧四类生态系统服务相互协同,并与土壤保持和空气净化功能存在明显的权衡关系.研究结果可为农业光伏电站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优化、生态产品价值提升以及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产品价值协同实现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

    光伏电站社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