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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环境管理
中国环境管理

宋铁栋

双月刊

1674-6252

cem@mep.gov.cn;zghjgl@126.com;hr14000@sohu.com

010-84636357

100029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中国环境管理/Journal Environmental conformity AssessmentCHSSCDCSSCI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上海市"十四五"规划绿色发展驱动因素研究

    方子恒崔佳骐沈子恒房毅...
    78-86页
    查看更多>>摘要:本文首次以上海市"十四五"规划的视角,使用系统动力学方法研究上海市的绿色发展因素.首先确定了由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四个子系统交叉融合而构成上海市绿色发展系统,再基于系统动力学原理和上海市2012-2019年的数据构建上海市绿色发展模型,响应"十四五"规划在绿色发展方面设立的目标,构建多个未来发展情景并进行指标参数调控,依据各个情景的仿真结果,分析并总结了"十四五"规划背景下上海市的绿色发展特点.研究结果表明,影响绿色发展的关键因素由主到次依次为生态环境建设支出、研发支出、产业结构调整.相比于产业的投资结构调整,上海市对从业人员结构的调整可以高效平衡经济与环境的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抑制碳排放,从而快速实现上海市的"双碳"目标;针对化学污染物的治理,污染源防治不但十分有效,而且有利于持续性发展,这些措施应是上海市政府的首选.

    系统动力学"十四五"规划政策分析绿色发展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纳入碳市场的现状、挑战与对策

    翟明洋周长波张永波李广宇...
    87-93页
    查看更多>>摘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被认为是燃煤和燃气电厂以及钢铁、水泥和石化等行业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技术选项,而碳市场则是重要的市场化减排机制,提高两者的衔接水平,对于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总结国际上CCUS项目与碳市场衔接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CCUS项目与碳市场衔接提供相关借鉴.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内外CCUS项目纳入碳市场的立法、激励政策、CCUS减排核算方法学研究情况,识别出我国在CCUS项目与碳市场衔接方面尚存在法律支撑不足、缺乏激励政策以及CCUS项目碳减排核算方法不准确等一系列问题,最后提出多项建议以推动我国CCUS项目与碳市场的衔接:①完善碳市场监管和法律体系,促进CCUS与碳市场衔接;②研判CCUS优先领域,分阶段促进不同行业CCUS项目纳入碳交易市场;③强化政策激励,打通CCUS与碳市场衔接的投融资与成本疏导路径;④分阶段完善碳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碳市场金融属性促进CCUS与碳交易市场衔接;⑤建立完善的监测、报告和核查(MRV)标准体系和证书制度,保证CCUS项目减排量核证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碳中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市场自愿核证减排量证书制度

    数字经济发展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来自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岳宇君马艺璇
    94-104页
    查看更多>>摘要:本文基于2011-2019年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面板数据,探究了数字经济发展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总体来说,数字经济对环境质量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数字经济对环境质量的改善作用在2014-2019年显著,在中部和西部省份显著,在环境污染程度较高的省份显著.传导机制检验表明,经济规模扩张、产业结构优化及绿色技术创新在数字经济对环境质量的作用机制中发挥中介作用.进一步分析表明,政府竞争在数字经济对环境质量的改善作用中起着负向调节作用,制度环境在数字经济对环境质量的作用机制中发挥正向调节作用.因此,应高质量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环境质量改善作用、匡正地方政府的竞争行为及努力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以改善环境质量.

    数字经济环境质量传导机制政府竞争制度环境

    数字经济何以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经验证据

    程莉王伟婷章燕玲
    105-114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经济具有生态化的本质,是提高乡村生态演进韧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动力.在系统梳理数字经济对乡村生态振兴影响的直接机制、中介机制基础上,本文利用2010-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中介效应模型等方法,多维度实证考察了数字经济对乡村生态振兴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发展显著推动了乡村生态振兴,在运用分时间段检验、剔除特殊值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仍然成立.数字经济发展对乡村"三生"环境的影响大小有所差异,对乡村生活绿色宜居化的影响最大,对乡村生产绿色低碳化的影响次之,对乡村生态本底品质化的影响最小.中介效应显示,农村经济增长、绿色科技创新和环境规制都是数字经济助力生态振兴的重要机制.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经济影响乡村生态振兴的效应大小呈现出"西部>中部>东部"态势,总体上,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的绿色赋能效应更为显著.因此,应强化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农村生态经济增长点培育、企业绿色科技创新及环境监管、宣教引导等方面的作用,因地制宜以差异化的数字化策略提升赋能乡村生态振兴的有效性.

    数字经济乡村生态振兴影响机制中介效应模型

    环境分权下央地企协同减排策略演化——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视角

    马铭浩李宝珠
    115-123页
    查看更多>>摘要:环境分权下,地方政府及控排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制约着降碳目标实现,而区块链技术提供了一种可信、高效的协同减排环境.为此,本研究构建了以控排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为主体的演化博弈模型,探索区块链技术投入前后的协同减排策略;并借助数值仿真研究了区块链技术的监管影响系数、应用成本及地方支出系数对系统演化路径的影响.结果显示:区块链技术投入缩短了减排系统的趋稳时间;监管影响系数与中央政府对区块链技术投入的支持程度、地方及控排企业的减排参与意愿呈正相关;区块链平台应用成本与地方政府减排参与意愿呈负相关,地方支出系数与中央政府对区块链技术投入的支持程度呈正相关,且均存在最优调控区间.因此,应积极开展区块链监管试点,引导、扶持企业绿色转型,强化中央督察职能,转变地方政府发展理念,保障减排政策落地和区域经济高质量转型.

    环境分权协同减排区块链技术演化博弈

    "双碳"目标下中国气候变化诉讼的法治因应

    史学瀛田静
    124-131页
    查看更多>>摘要:气候变化诉讼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不仅为国际气候治理带来新曙光,也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新思路.具体而言,这一制度关涉到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新路径的探索、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的提升及企业抗气候风险能力的增强,在我国已具备现实的发展需求.但从实然层面而言,气候变化诉讼虽已可以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窥见雏形,但囿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缺位,加之法院在气候治理中能动性体现不足,司法与行政关系亟待厘清,提起气候变化诉讼仍存有诸多障碍.未来我国应不断完善气候变化诉讼的落实路径,充分发挥法院在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等方面对气候变化诉讼的助推作用,并在明晰气候司法与行政关系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公众参与.

    "双碳"目标气候变化诉讼气候司法

    《刑法修正案(十一)》背景下污染环境罪刑罚适正性研究

    姜乾李春雷
    132-139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呈现出刑事立法对于预防与从严惩处犯罪理念的贯彻,在回应风险社会诉求的同时,立法价值观、犯罪观、刑罚观层面客观存在的二律背反现象,引发了学界对于刑罚介入边界的激烈争论.本文基于648份污染环境罪判决书,利用回归分析对污染环境罪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缓刑在内的多个判决结果与影响因素间的内在机理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污染环境罪刑罚存在刑罚力度整体轻缓,金钱类环境责任序位混乱,将环境修复作为量刑情节考量指引效果较弱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一方面通过宽严相济纾解刑罚适用"轻刑化"之困,并重新区分以危险犯和实害犯为基准的刑罚结构;另一方面通过生态修复规范化建立积极的司法导向,并以此重构罚金刑体系.从而达到犯罪控制与生态恢复双重目的,为污染环境罪刑罚研究添砖加瓦,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犯罪刑罚治理体系.

    环境犯罪刑罚适用实证研究刑罚观念法规适正

    我国环境禁止令的功能缺失与制度完善

    黄嘉诚
    140-147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环境禁止令制度是当前禁令本土化的特殊表现,但面临着适用率畸低的制度虚置风险.制度成因是行为保全框架下的环境禁止令对实体权利救济关注不足,无法满足环境预防性保护的功能需求.我国环境预防性救济机制尚不完整,环境私益的保障强度不足.本文建议,应明确我国环境禁令的应然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以完善环境禁令制度为依托,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预防性环境侵害救济机制.在公私法领域完善实体法依据并将环境禁令制度纳入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强化禁令适用中的法院职权,建立行政与司法衔接配合的执行保障机制.

    预防性救济环境禁令行为保全功能定位制度完善

    智能合约嵌入碳汇产品交易:法律挑战与应对路径

    宋艳丽
    148-156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践行,也是实现生态保护补偿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手段.进入数字时代,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因技术优势带来的发展优势,其与各行业不断融合,并形成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业态.探索将智能合约技术嵌入碳汇产品交易,可以降低碳汇产品交易成本,提高碳汇产品交易效率.然而,新兴技术的应用是一把双刃剑,智能合约能够为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带来诸多优势,但同时也将引发实体法、程序法以及新业态监管方面的挑战.因此,为实现智能合约在碳汇产品价值实现领域的全面可持续应用,应当从实体法、程序法以及新业态监管机制等方面,探索法律应对路径的理性回归.

    智能合约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法律挑战应对路径